假装是记录便条而写下笔记内容……我们可怜的南空直美就这样的……成为了死不见尸的失踪人口。21+22两小项最经典的代表就是月与L成功诱捕火口,月恢复记忆时藏在手表里的那一小片笔记碎片和一根针~,杀火口取回笔记所有权,这一切可都是在L的眼皮底下进行的呀~!月这手玩的真的是“帅到掉渣”。
23小项其实想想也就知道,死神们都有死神眼~杀个人跟捻死个蚂蚁一样,谁没事去研究那花活呀~!
八
24、先写死因和死亡状况,后写名字一样有效。不过这期间不能超过人间单位的19天。
25、即使不是死亡笔记的持有者,无论谁只要想着某人的样子并在死亡笔记上写他的名字也一样有效。
这条规定,又给笔记很大的收缩性。经典代表是雷依,那个可怜的FBI,被月玩弄在股掌之间,成为继月之后第一个在笔记中写下姓名的人。导致其他12个FBI惨死。不过由此为因果~~L大人才会正式露脸。
使用过死亡笔记的人死后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那么雷依现在在哪儿呢?
九
26、对出生未满780天的人,死亡笔记无效。
27、想着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后,死亡笔记对其失效。
780天,2岁零50天。到底有什么含义在里面目前还不知道,也许2岁前的孩子没起名字属于正常情况吧。话说回来,笔记规则里出现了好多的数字~不知道作者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也许……抓阄来的吧~。
4次写错人名笔记就会无效~~这么说来,松田被火口写错两次了~再写错两次的话~就会成为“超越神的存在”啦~
也许有的大人会问:“为什么那个开始的时候被月干掉的街头流氓(涩井丸拓男)被月写了7次,笔记还是有效?”
实际上,月虽然写了7次,但在第一次就写对了。
十
28、“自杀”也是有效的死因设定。几乎对于所有人类来说,自杀不属于没有被考虑过的范畴。
29、不管是自杀死还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导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状态将会导致第三者的死亡,那么被写下名字的人只会在不导致第三者死亡的状态下心脏麻痹死。
自杀这条狠~看过基努.里维斯大人的《康斯坦丁》的人都知道,基督教里说自杀的人不能升天堂的~~死神一定跟阎王有协议……29项定的好~~要杀人必须直接杀~否则的话,随便操纵个松田就毙了L,故事就没意思了~!
十一
30、写好名字、死亡时间和死亡状态后,在那6分40以内可以随意更改。当然,必须是在其死亡之前。
31、要在那6分40秒以内更改死亡时间或状态的话,首先在想改动的地方划两条横线。
32、虽然死亡时间和状态可以在上述范围内更改,不过一旦名字被写入到死亡笔记上,就肯定会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取消。
写错了还能修改~笔记也比较人性化,不过……毕竟是死神界的东西,怎么改无所谓,只要给我死就成~
十二
33、死亡笔记丢失或被盗后490天以内不取回的话,自动丧失所有权。
34、交换了死神眼的人,在失去死亡笔记的所有权后,有关死亡笔记的记忆和死神眼的能力都会消失,但失去的寿命却不归还。
笔记的所有权可是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呢~!我们可怜的海砂,却因为这条的第34项只剩下剩余生命的一半的又一半~~!尽管海砂的剩余寿命很可能成百上千……
十三
35、只要自己还有所有权,可以出借死亡笔记给其他人,二手出借也没问题。
36、宿主死神不会凭依借去死亡笔记的人。死神由始至终都只凭依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借用死亡笔记的人不能交换死神眼。
关于笔记所有权的规则,为月拿手的笔记大转换做了铺垫~72话里月就彻底舍弃了笔记的所有权,就要使用权~!
十四
37、在死亡笔记被出借期间,如果死亡笔记的元所有者死亡的话,所有权会自动落在当时持有死亡笔记的人手里。
38、死亡笔记被盗的话,如果盗窃者杀害了死亡笔记的所有者,所有权也自动转移到盗窃者手里。
还是关于所有权的定义,经典代表还是月和L连手诱捕火口后月成功利用手表中藏的笔记碎片和针,在L的眼皮下杀了火口取回了笔记所有权。可怜的L様之后因此而丧命……默哀……
十五
39、如果同一个人的名字被写到两本或更多的死亡笔记上,跟记入的死亡时间没关。只有最先写的那本笔记有效。
40、如果同一个人的名字被写到两本或更多的死亡笔记时的时间差不超过0.06秒,那么该人不会死。
随着剧情的推移,流落在人间的死亡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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