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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然不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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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干了些什么?你们是在蓄意毁掉他的前程,我对你们的无耻行径感到气愤,你们休想从我这儿得到一点不利于他的证据。我决不能同意你们把我和他之间发生的高尚、纯洁的情感和友谊说成流氓鬼混,就是对我丈夫我也敢这样说。你们别再费劲了,应当立即、毫无保留地释放他,并为他忧复名誉,否则我要到上级纪检部门控告你们徇私枉法滥害无辜。”女丙:“我和他的关系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般互相满足纯生理需要的关系。不用你们告诉我,我也知道他跟我说地的话没一句是真的,我姑妄信,假装信,反正我又不想从他那儿得到什么,而身体是不会欺骗人的。我丈夫是个无能之辈,但我爱他,和他离婚我也未必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强,更完善的人。哪有十十美的人?一个人有一样擅长、具备特色就要以了,完美的感觉来自综合,应该善于调剂,取长补短。对李建平来说,与其说他迷惑了我,不如说我主动俯就他,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他没有也不应该负有罪责。对于他目前的处境我很同情,希望你们不要过分难为他,起码不要因我的缘故加重对他的处罚。”

    女丁:“我觉得我应该算作被他强奸的。我是在舞会上和他认识的,那天他穿的象正人君子,人也很风趣,很会恭维人,我明白他有点言过其这产,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充其量也就有一、二分姿色,可谁不爱听点好话呢?人非圣贤,决孰能无过?我也不例外。但我发誓,那天我去他家完是光明正大的串门,我根本没把他当一个男人,一个危险、欲火中烧的男人。我有个习惯,总是把孰的男人当成中性,同事、领导、朋友都一样,因而和他们都是无拘无束,没遮没拦的。这不能说我轻浮,只能说我对人一片诚心,心眼实在。我们社会不就需要这种淳扑、人与人之间开诚相见的气氛吗?当他开始说疯话,动手动脚时,我吓了一跳,几乎不能相信这是真的。我反抗了,真的反抗了,我推他的肩膀,跟他说我不愿意,这样不好,这样会把我们的关系庸俗化。可他不听,让我‘少来这套’。我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象泼妇那样大吵大嚷,撕又咬,闹得沸反盈天,我做不出来,他倒做得出来。后来我哭了,骂他坏,说我永远不想再见他了。他满在乎,嘻嘻笑,一副厚颜无耻的嘴脸,过后又老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我每次去都想这次一定要跟他好好谈谈,让他改邪归正,既然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光彩的事,何必去做中尼?可我说不过他,每次倒让他说得我哑口无言。我很苦恼,想到了死,又一想为这事死岂不是轻于鸿手?后来我们不再见面了,可能他觉得惭愧了,觉得对不起我,不好意思给我打电话了,我给他打电话他也没脸来接,就这么断了。我始终觉得当初要是我再坚决、顽强点就好了,他也就不至于犯错误,越滑越赵远,终于到了站在人民审判台前的这一天。”“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多少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蠢女人。”老单看宪四个少妇的陈述对小曲发表自己的感慨。

    “对这些傻娘儿们的鬼话、废话我一句也不想多听,只能让我恶心。”小曲说,“但至少一个人讲的情况我们可在利用,那就是我们这位风流倜傥、潇洒俊逸的李建平在女人不肯乖乖就范时会毫不犹豫地采取强制手段,他的性格中有暴烈、冲动、不计后果的一面。”“是的,象他那样屡受挫折,到处遭受白眼,在大多数场合改怒不改言,弦已经级得太紧的人会聚因一点小小的不如意大发作的。”单立人再度提审李建平时,用铁一般的事实迫使他承认了解曾“纳人之妻,但没能使他承认这是一利犯罪。他说自己的所作所为符合“发生婚外性关系的双方或一方有配偶并具有感情色彩”这一“通奸”定义,而通奸我国弄法并未视为犯罪,仅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只应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这个能言替辩、巧舌如簧的家伙,矢口否认了自己会“害人之妻”。他说老单的推断是缺乏逻辑,一厢情愿和站不住脚的;在对甲的强奸行为(且不论这种一面之词是否属实)和乙的被杀之没有必然、因果的联系。

    推理和想象名能存在于文学,不能移植于司法实践,“不管哪个多么偏袒的法庭也不也接受推理结果为定罪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