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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留学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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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动荡政局下的留学教育
为:颜惠庆、张伯苓、郭秉文、蒋梦麟、范源濂、黄炎培、顾维钧、周诒春、施肇基、丁文江。美国方面为:孟禄、杜威、贝克、贝诺德、顾临。同时,制定了10条章程。“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从1926年到1948年共举行19次年会,在1926年的年会上,颜惠庆任董事长,张伯苓、孟禄任副董事长;在1948年的年会上,蒋梦麟任董事长,翁文灏、顾临任副董事长。从1928年起,蔡元培、司徒雷登(美)、胡适、任鸿隽、孙科、赵元任等曾先后替补为董事会成员,他们中除美国人外,几乎均为留美生。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自1924年9月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在大陆自行解散。这期间,庚款留美的派遣主要由该会进行。1932年8月21日,由清华大学主持在北平、南京两地首次同时举行留美公费生考试,录取了25名留学生。这以后,这种留美选拔考试就作为一种制度被固定下来。如1934年的考试中,钱学森考取并留学麻省理工学院;1935年的考试中,杨遵仪考取并留学耶鲁大学研究院(后成为国内外著名的古生物学家)。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还用庚款设置了科学研究补助金,资助中国专家到国外进行科学研究。所研究的问题以天文气象及地理、数理化、生物三类为限。该补助金自1928年创办,截至1945年止(抗战期间曾一度停顿),共核发国外研究补助金获得者408人次,对中国现代科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b 英国政府退还庚款是在1922年。该年12月,英国政府发表宣言,称将中国应付未到期的庚款退还给中国,以作为有益于两国教育文化事业之用。1925年,英国国会正式通过《中国赔款案》,决定履行1922年的宣言。同时,英国政府成立了“咨询委员会”,其中八人为英籍,三人为华籍。为了对退还的庚款作到合理的使用,咨询委员会组织了一个调查团到中国来作调查。这个调查团中英双方各三人,中方为胡适、丁文江、王景春;英方为威灵顿子爵、安特孙女士、苏德赫教授。1930年9月,中英两国正式换文,中国政府同意将退还之庚款尽数照咨询委员会调查团意见处理。

    1931年4月,“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成立,成员共15人,其中华籍10人:朱家骅、王家祯、宋子良、陈其采、李书华、叶公绰、程振钧、曾镕甫、曾养甫、颜德庆;英籍五人:贺耐、马歇尔、康德黎、端纳、卜隆。由朱家骅任董事长,贺耐任副董事长。1943年,该会更名为“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

    英国退还的庚款用途,其中一项即为“设置留学学额及补助国外教育事业”。1933年夏,举办了第一届留英庚款公费生考试,此后每年选派一次,至40年代止,先后办了九次,选送了193人留英。这九次的情况如下:

    第一届选送九人,如钱清廉、林兆耆等。

    第二届选送26人,如陈永龄、钱临照、夏坚白(曾任同济大学校长)等。

    第三届选送24人,如柯召、钱钟书、张文裕等。

    第四届选送20人,如翁文波(中国石油物探事业的创始人)等。

    第五届选送25人,如戴文赛(著名天文学家)等。

    第六届选送20人,如王承绪(著名比较教育专家)等。

    第七届选送24人,如钱伟长等。

    第八届选送28人,如陈舜礼、曹日昌(著名心理学家)等。

    第九届选送17人,如王佐良、邹承鲁等。

    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成为中国现代著名的科学家。

    c 中国与法国关于庚款退还问题,是于1925年达成协议的,是年4月12日,两国签定了《中法协定》,并于4月28日成立了“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该委员会所经管的庚款用于办理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其中有办理或补助在法国的中国学院(巴黎)、中法学院(里昂),同时资送留法学生等内容。抗战爆发后,庚款于1939年停付,但中法实业银行应拨给“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的120万法郎仍照旧拨付,仍用于经办中国学院、中法学院及救济留学生之用,一直维持到1948年。

    d 中国与比利时关于庚款退还问题于1925年达成了《退款协定》。1927年12月8日,双方又订立了《第二次协定》,同时成立“中比庚款委员会”,中方委员长为褚民谊,比方委员长为郎培尔(1929年后为史孟德)。

    “中比庚款委员会”用于中国学生留比的费用占总退款额的5%。据《中比庚款委员会补助留比学生暂行章程》规定:

    ·1929—1930、1930—1931、1931—1932、1932—1933、1933—1934,以上年限内补助学生名额为64名,其中全费54名,半费20名。

    ·每名每年全费为比币15000法郎,半费为7500法郎。

    ·各高等学校学额之分配,依照该学校之建筑、名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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