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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VI:帝国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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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走出暴秦说误区 秦帝国徭役赋税之历史分析
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无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在此等经济大萧条社会大贫困下,西汉即或实行了“什五税一”甚或“三十税一”,达到十五分之一与三十分之一的极低税率,其穷困状况仍然惨不忍睹。汉文帝时期,贾谊的《论积贮疏》犹云:“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

    这一基本的历史现象,给我们的历史意识提出了一连串的尖锐问题。

    在大贫困大萧条时代的低税率低征发,与大发展大兴盛时代的高税率高征发之间,我们究竟应当如何评判?假如要我们选择,我们选择什么?贫困的低税率低征发,果真是“仁政”么?富有的高税率高征发,果然是“暴政”么?此等对比之法,果真有实质意义么?果真能说明问题么?果真值得作为最重要的依据去评判文明史么?两千余年来,我们一直在指控强盛秦帝国的高税率与高征发,我们一直在赞颂生产力低下时代与大贫困时代的“轻徭薄赋”,这符合历史演进的本质法则么?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逻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