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完全恢复了,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变了个样。我在机场受到了热烈欢迎。共和国总统给我授了勋。他还赞赏了我的英雄壮举。也是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还将留在海军,而且当上了士官生。
此外还有一件我不曾预料到的事:各种各样的广告商都在联络我。我十分感谢我那块手表,它在我整个海上历险中走得十分精准。我没有想到这对手表厂家有所帮助。可他们给了我五百比索,外加一只崭新的手表。因为我嚼过某个牌子的口香糖,又在一个广告里把这事儿说了出来,他们给了我一千比索。我又在另一个广告里提了一下我那双鞋,厂家给了我两千比索,这真是运气来了。电台为了让我在广播里讲自己的故事,又给了我五千。我完全没有想到,不吃不喝在海上漂流十天还能挣大钱。可确实如此:到现在为止,我差不多赚了快一万比索。可即便如此,要让我再去受一遍罪,给我一百万我也不干。
我作为英雄的生活没什么值得一说的。我早上十点钟起床,去咖啡馆和朋友们聊聊天,或者去某家代理商那里转转,他们在以我的海上历险为蓝本制作广告。我差不多每天都会去看场电影。而且总是有人陪着。不过和我去看电影的女人的名字,我就不方便透露了,这属于个人隐私。
每天我都会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信件。都是不认识的人寄来的。有一封从佩雷拉寄来的信,署名是首字母缩写J.V.C.,他写了一首长诗,里面提到筏子和海鸥什么的。玛丽·埃德瑞斯,那位当我还在加勒比海上漂流时为我做过一场安灵弥撒的女人,现在也常给我来信。她还给我寄来了一张题了词的相片,就是读者们见过的那张。
我已经在电视上和广播节目里讲过了我的故事。我也对朋友们讲过这个故事。我还对一位年迈的寡妇讲过,她有一本厚厚的相册,邀请我上她家去讲。有些人对我说,这些故事都是我凭空编造出来的。而我是这样反问他们的:那么,我在海上漂流的十天十夜里,又做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