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值得称道的(他所得到的评价却不高),编者认为他的深刻和渊博与英国和外国的任何作家相比都毫不逊色。他接下来这样写道:“英国的作品里有许多意味深长的警句、箴言以及言简意赅的论点,这些都值得精选出来大加传扬称颂;大主教蒂乐生的作品更是如此,其作品中许多段落与拉布吕耶尔和罗歇福科的作品不分伯仲。”但是我并不赞同执事长所说的这句。拉布吕耶尔和罗歇福科确实能够在转承启合上做得更加艺术,因为法国人已经在这种手法上经过了不断钻研,并且已经打造得炉火纯青;而蒂乐生的作品则具有土生土长的简洁魅力,与英国人的品位更加相符。这个故事集旨在“让人得到好处和享受,让那些能够欣赏礼貌和正确文风的人从这本书中获得快乐和趣味”,所以艾克德既然让他负责这个故事集的编写就不该提到那两位法国作家,一旦提及,读者们的期望也就会相应地提高很多。
他把这本书分为两大块:其一,讲的是上帝和生命的本质,以及人们对上帝的崇拜,理论中的宗教与实践中的宗教;其二,讲的是人的天性以及最直接的问题,还有堕落与社会公德。我承认,我感觉最有趣的就是这部分了。下面我想引用几段让读者们与我一起分享这种乐趣。
我私下认为,让这本书以《论述及格言,道德及神性》命名是艾克德的一个重大错误。对某个主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是为讨论,而“格言”是对某种真理的表达,简单明了即可。事实上,这本书在讨论宗教、上帝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每个段落差不多都占满了一页,那些道德格言也更是冗长得难以评说。这本书的内容大都是很接近人情的,一看就是有一定阅历的人观察到的,但是读完一遍之后又没有能记住的。像法国伯爵的格言,充满了真实和苦涩。“恋人之间总会存在爱和被爱的一方”,这样的话在这本书中根本见不到。两相比较,浅显直白的表述是蒂乐生的风格。例如:
“年轻时候培养的美德就像是穿在年轻而美好的身体上的新衣服一样,正符合聪慧、率真的大脑。”
“世人往往会把不忠厚、世故狡猾与智慧和大才学相互混淆,我承认这两者存在那么一点关系,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就像善与恶一样。”
“智慧这种品质是非常值得人们赞赏的,但是拥有智慧的人应该保持智慧永不凋落。它像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成就善举,也有可能铸成错事(把握不当的话)。所以,十分恰当地运用智慧只是为了给谈话增加更多的趣味性,能更完美地将值得称颂的事情展现出来。再就是将人性的愚蠢、荒诞无稽和阴暗的一面揭露出来。”
“与谩骂和诅咒相比,合适恰当的称赞是更智慧的做法。”
世人是很难随意开口去称赞别人的,这一点神学家蒂乐生非常清楚。“但是人们却创造出了大量骂人的词汇,而且在这方面天赋异禀、滔滔不绝;这种聪明才智简单得很,也很容易让人接受,但同时也是很难得的。这些表达手法人们会很贪婪地接纳并且拍手欢呼,貌似每个人都很喜欢听别人骂人,但从未料想到自己马上也会挨骂,沦为笑柄。”
还有一句:“虚荣心这种东西总会夹杂在世俗的享乐之中。它不能给人们带来感官上的享乐,而是用痛苦或者细心的呵护换来的,又或者因此葬送。人们总是费尽心机才能够培养起一种美好的品质,但后续却要忐忑不安地守护,一旦失去了又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所有人都会因为伟大和尊严而万般苦恼,拥有的人心里烦躁不安,而缺乏的人却心生嫉妒,对此深恶痛绝。”
我想读者们能注意到,这些话读起来是那么具有现代气息。当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写出的文章与这位大主教写的也并没有太大的差距。麦考利认为,这种风格是非常明了和准确的,就是少了一些灵气。将“灵气”用在谈论散文上总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而这种被称为灵感突现出的文字也并不总是让人感觉到快乐的。
半个世纪前,卡莱尔的文章被人们称之为有“灵气”,二十年之后,新一代人又开始钟情于乔治·梅瑞狄斯和吉卜林的文章,认为“灵气”二字用在他们身上才更为贴切。随着时间的改变,如今他们的文章让人读起来或许会很神奇吧?麦考利认为自己的文字很有“灵气”还是有据可依的。按照评论家的说法,麦考利的文字师承约翰生博士,只是他将博士的那种复杂冗长的故事风格完全废弃,改用简短活泼的句子,再大量地附以十八世纪最风靡的修辞手法——对偶。活泼生动、简明有力,读了之后不但让人感到信服,而且还很享受,这就是他的文章风格。用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说,就是像一列全速前进的列车,在铺设得不怎么牢固的轨道上飞驰,给人一种很单调的感觉,这也使约翰生博士那句名言得到了印证:很难让一个人去改变他固有的风格。
英文散文的风格发生巨变是在十七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里。我们拿艾迪生和弥尔顿的文章与约翰·洛克和霍布斯的文章进行对比就知道其中变化了多少。谦谦有礼、轻松优雅是艾迪生的文章风格;而弥尔顿的文章则是大气蓬勃,辞藻华丽,很有激情,只是让人读了心生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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