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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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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力批判》之审美问题
那情感、色彩以及魅惑所带来的感官上的快乐也必然与美没有任何瓜葛。这个结论是非常让人震惊和奇怪的。虽然乍一听荒唐至极,但这却是康德在逻辑清晰的情况下做出的论断。人类的感官能力各种各样。如果以感官来对美进行评判,那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的法则存在,这样也就不存在美学了。如果我们想要拥有准确的审美,那种飘忽不定的感觉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精神活动便成了我们的依靠。一件物体摆在你面前,如果你想要发现它的美学价值,就必须透过所有牵动人感官的东西(如:起伏的心情,迷人的色彩等)去关注它的形式,这个时候你就会动用你的思维能力,对它进行理解和想象,一旦你能够捕捉到这两者之间的交点,便能够体会到其中的快乐,这就是这个物体所存在的美学价值。

    这样的判断是你经过思维的结果,所以有理由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这是根据它所带来的快乐对其美学价值的判定,是主观上的判断,而不是根据概念下的定义。然而即便是这样,普遍的准确性在它身上还是存在的。你认定具有美学价值的,有权声称他人也可以在这里发现美。这样,对你的判断加以肯定便成了他们的责任。此外,康德还给这个论断做了辩护:“假如:某个客体在不牵扯个人利益的情况下给某个人带来了快乐,那么,这个人必然会认为这个客体是可以给所有人带来快乐的。因为一旦这种快乐不受主观倾向以及个人利益的影响,那么主体对这个客体的钟爱也就完全脱离了主体自身,因此主体所感受到的快乐也就完全脱离了个人因素。所以在主体看来,一旦这种快乐的条件在其他人身上也同时具备,那这种快乐是相似且相通的,应该会被所有人感知得到。”

    这种论证的说服力似乎远远不够,甚至有迹象表明康德也是这样认为的。也许他也想过,与感官相比,理解和想象也不一定多么具有准确性,很简单的道理,两个人的思维不能达到统一。与我们的哲学家相比,哥尼斯堡有很多人的想象力要更加丰富,但是在理解力上就远不如他了。为了能够在“什么是美”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康德以人类共有的感知力做假设。然而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判断却屡屡失误,这一点康德也不得不承认。所以,这样假设的说服力几乎为零。在另外一篇论述中,他开始质疑人们对美的兴趣的热爱程度,但如果人们在某方面都具有共同的感知力的话,那这种对美的热爱也应该是同等的。有一篇叫《审美判断与辨证》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康德提出,在客体与主体上建立一个“超感体”是能够挽救审美普适性的唯一方法。倘若我的理解没有差错,康德是想说,无论是感受到美的主体还是客体,都是现实的体现;但现实只有一个,所以它们两者是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开的。但我仍旧认为这样的论证不足以说明一切。如果说审美是全人类共有的感知力,那么想要证明的这个结论完全是违背经验的,是徒劳的。像康德所坚持的那样,由美所产生的快乐是主观的,那鉴赏者本人的个性以及他独一无二的感知和思维定然会对快乐的产生形成很大的影响。我们都是文明(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和希伯来文明)的继承者,所以会存在很多共性,但是我们每个人又是独一无二的,根本不可能完全相同。虽然对于一些熟悉的事物,我们或许能够达成共识,同样认为它很美丽,但这无疑是平时我们所熟悉的东西,每个人对于美的判断的差异与对愉悦的判断的差异是不相上下的。

    后来,康德宣称,如果有人按照前文所讲确定了一个客体的美,那他完全可以将心中因为美而产生的快乐普推给所有人,不但如此,他还可以假定将自己的快乐普遍传递。这让我感到非常迷惑。因为在我看来,感情是不能够传递的,这也是它的奇特之处。如果我的语言天赋足够好的话,在弗朗克堡,乔尔乔内绘制圣母像的时候,我一定会向你诉说我心中的感受,但是在你心中涌现出的情感却是不可能与我相同的。我还可以向你诉说我已经陷入爱情旋涡的事实,甚至能够向你描述我心中那种爱的火花在燃放的激情,但是我的爱你不可能全部都懂,我也不可能将爱传递给你,如果能的话,那我们岂不是爱上了同一个人,这可不是我所乐见的。

    我们的个性决定了我们的情感,这一点毋庸置疑。两个人眼中的诗和画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夸张。或许在康德看来,感情是可以忽略的,如果它是通过想象和理解催生出来的那就另当别论,这也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康德认为感情是可以传递的。如果我们天然的认知能力可以将思维进行普遍传递,那由思维所催生出来的感情也应该同样可以传递。康德之所以会坚信审美的思维性,也正是来源于此吧?

    然而思考无疑是一种被动状态。我们能够通过阅读诗歌、欣赏名画来使自己的审美感官兴奋和激动,甚至是感受那种窒息的感觉,这都是它所不能体会的。它能够将人类愉悦的反应完美地描述出来,但对于美的冲击感却是它无力企及的。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用一种“思考”的情绪去感知莫扎特和贝多芬,去看夏尔丹和艾尔·格列柯,去读弥尔顿和莎士比亚,那该是多么让人难以想象的场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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