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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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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文风的几个特点
情况是散句——在句意已经暂时表达完全的情况下再外加一个从句。在英语中,通过倒装来制造悬念的情况并没有,所以散句便成了大路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英文的散文具有很浓的散漫气息。句子的统一性一旦被破坏,从句的逐句叠加便成了在作者身上很容易出现的情况。对比句紧凑完整的风格很容易创造出古典的对工完整句,并且彰显其语言的魅力。我在下面引用一段伯克的句子作为例子:

    “确实,在整个法兰西王国的面貌上,城市非常富裕而且包罗万千,桥梁林立,大道宽广,雄阔的大陆被人工运河的河道贯穿,不但提供了便利,而且还打开了内陆与海上交通;在防御工程上,她的堡垒的建造以及维护是如此不计工本,在众多施工上也是胆大而技艺精湛,让她在面对四面八方的攻击时,有着不可逾越的坚壁和武装森严的防线作为她最可靠的保护;在耕种上,精耕细作已经遍及她广阔疆域的每一寸土地,全世界的优良作物在法国都取得了最完美的培育方法;在纺织业与制造业上,她仅次于英国,甚至在一些方面能与英国平分秋色;在慈善事业上,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她都能做到宏大而坚实;在丰富、美化生活的艺术品上,这个国家有太多值得我们搜寻和品味的东西;在人才上,有得力的政治家,战争中为她博得威名的军人,世俗和宗教的演讲家与诗人,以及思想深邃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神学家以及评论家……这一切让我生出无限的遐想与惊叹之情,我的思维也得以从发出非难——如此草率和肆意——的边缘被拯救回来,使得我能够重新认真地去追寻让这样一个庞大社会归为一片废墟的潜在的巨大罪恶是什么。”

    三个短句最终结束了这个段落。我所要说的是,伯克利用“松散”的结构将几个从属分句联系起来,最后再在整句的结束处表达出整个句意,这样的技巧令我啧啧称奇。利用从属分句构造出完整句是约翰生所擅长的,也就是后来语法学家口中的“扩展复合句”;与伯克的句子相比,它缺少了伯克所特有的那种紧迫感,那种流动的感觉。此外,我还要说明,为了使句子摆脱单调的感觉,以达到理想的语言效果,伯克在将多个相同句式的分句罗列的同时,还将组合和顿挫进行了交换。在一连串的打头词中,“在”被不断地重复运用,使得语势空前强大。虽然这仅仅是一种修辞手法,但如果运用在演讲上,就会起到叠加气势的效果;不得不说,伯克的公众演讲经历对他的文风影响颇大。能够写出这样一串长句的人,我想在目前的英国怕是找不到了;或者,对于这样的长句,人们早已不屑于去写。写出“散句”是一个利用英语写作的人很容易做到的事,这与英语的特性是脱不开关系的,所以现在的人都喜欢写短句,或许这是一种本能的渴望吧。只是为了抵御这种“散句”倾向。不久前,我接到了这样一则消息,一位大报的编辑在句子长度上对他的供稿人做出了要求——每句话不得超过十四个字。长句有缺点也有优势,句子长了就容易乏力、松散,语意也会随之变得晦涩、模糊;但是在表达的空间上却非常广阔,使得我们可以通过组织素材、抑扬顿挫来冲击高潮。句子长度最为惊人的要数十七世纪的文体家们写出的句子了,所以一些特有的缺陷在他们身上有时候也是不可避免的。当然,这样的错误很少发生在伯克身上。他总会有合适而结实的框架来安排他的句子,无论这个句子有多长,修辞有多丰富,从句有多复杂;他所列出的框架结构宛如一个轻车熟路的向导,在不把你带到岔路和带到路边停留的同时,将你一帆风顺地带到句子的结尾。对于句子的长度,伯克每次来回调节都非常仔细。抛却一些明确的修辞目的,他不会用一连串的短句或者长句,因为那样会让你感到厌烦和疲累。

    伯克的节奏感非常强。在他的散文中,我们能够听到十八世纪的声音,甚至有一种听海顿的交响乐的感觉,只不过其中的英国味非常地道。在鼓点和横笛声中,你完全可以感觉到一种清晰的旋律从中传递出来。能够将如此雄浑的文笔与优雅完全结合在一起,我想除了伯克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作家能够做到这一点。和大多数十八世纪的作家一样,他也喜欢运用一些抽象、笼统的词(今人则多以具体、特定的词将之替换),我想如果他文章中出现过于庄重的地方,便是来源于此吧。虽然这样会丧失一些准确性,却赋予了现代作品更多的生动性。有一项非常有趣的练习——用现今英语作家惯用的文笔将伯克的某个句子重新表达出来。随便找个例句:“在如此可怕的危急关头,最温婉的思想被困扰——为了维护其自身的本质原则,它不得不将自己的外来条例废止,哪怕是道德,此刻也不得不屈服——那些虚伪的高贵任凭暴力与欺诈毁灭,而它始终保持缄默——这不单单是对人性的迫害,也是它对人性的侮辱。”在这个句子中,除了“危急关头”之外,所有的字都是今天常用的字,而且语意清晰,句子精妙圆润;然而现在的人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不可能会用这样的句子了,因为它有着很浓的时代气息,且能有这样思想的人也非常少见了。如果用现在作家的文笔来表达,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有时候,人们不得不站在一旁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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