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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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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侦探小说
多停靠了四周,这段时间,每天我都会阅读两本侦探小说。

    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大批量地阅读这一类小说,而且并不是头一次接触。在“一战”中,有一段时间我住进了疗养院——北苏格兰的一座疗养院,因为当时的我染上了肺结核。在卧病在床的那段日子里,我发现我仿佛得到了解放,可以抛开一切生活的重负,各种奇怪的、乱七八糟的想法也都开始滋生出来;原来,躺在床上“休养”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后来我便养成了一个习惯,找借口上床“休养”,只要这个借口让我感觉合乎道理、内心坦然。最让人感到痛苦的疾病莫过于感冒头疼了,因为作为病号的你这个时候不会得到哪怕一丝的同情。所有接触你的人都是一副心怀忐忑的样子,不要以为他们是在为你的病情担心——怕你的病情转化成肺炎而命不久矣——他们不过是担心自己被你传染罢了。他们对你的埋怨丝毫不加掩饰,因为你的病随时都有可能让他们也被疾病缠上,这很危险。这也使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感冒就立即上床,身旁准备好一瓶热水和阿司匹林以及半打侦探小说,然后顺理成章地“疗养”起来。(这里的疗养是否必要,以及疗养的好处在哪就值得仔细推敲了。)

    我读过的侦探小说大概也有几百本了,尽管好坏不一,但大多数我都会遵循作者的意愿坚持将其读完,除非遇到那些实在让人读不下去的。即便这样,我也从不认为自己是专业的,而是以业余自称。有关我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我会在后文中与读者共享;当然,对于难免会出现的一些纰漏我也心里有数。

    接下来,我会将侦探小说与惊险小说做一个简单的区分。有一些惊险小说是我在无意间读到的,因为这类书的书名和封皮有时候具有很强的误导性,我经常错以为它们是记录犯罪故事的书。这类作品与亨提和巴兰坦的作品类似,是将各种少儿读物糅为一体的产物,但是这类书却给年少时的我们留下了最快乐的回忆。这类书依旧能够在当下非常流行,要取决于需求它们的特殊社会群体——在思想上依旧处于青春期的成年读者阶层。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强悍勇猛的男主人公和经历千辛万苦的女主人公最终在一起的桥段。男主人公那故作严肃的态度让我生厌,而女主人公的轻佻又让我寒毛直立。甚至我对这些书的作者感到非常好奇。他们能写出这样的东西究竟是得到了神明的启示,还是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鞭挞才完成的?他们是否和《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一样有着类似的境遇?或许他们是早有目的地坐在那里打算写一本东西出来大赚一笔,不过我一直拒绝相信他们是报以这样的态度写作的。当然,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也能给予他们深深的理解;毕竟以这样一份工作谋生要舒服许多,好过整日风吹日晒地在街上卖火柴,好过在公共厕所里面当服务生,因为那些工作只能让你的眼界更加狭窄,难以透彻人性的繁杂。我想,这些作者都是一些人道主义者,他们创作的源源动力来自于那些国民教育所创造出的庞大的读者阶层。于是,一个个故事便从他们的笔下讲述出来:火车脱轨、撒哈拉飞机迫降、船难和火灾、鸦片魔窟、走私贩的山洞以及邪恶的东方人等,我想借此来引导读者,希望他们有一天能重新拾起对简·奥斯汀的欣赏。

    接下来,我讨论的重点是犯罪故事,特别侧重的是对谋杀的讨论。虽然说欺诈和偷窃同样是犯罪,而且所需要的侦探技艺也异常高超,但我对此兴趣淡然。让我们找一个恰当的视角来看这一类小说——用绝对论的角度看:偷,不论你偷的是价值两万英镑的珍珠项链,还是在沃尔沃思花几先令买的珍珠项链,这都是偷,没有本质区别;同样,欺诈,骗了三块七毛六分钱与骗了百万英镑的巨款本质上也无甚区别,都是欺诈,行径同样肮脏。对于一名犯罪小说家来说,除了谋杀,人性的一切对他都是陌生的,他不能像那位乏味的古罗马人一样了解人性的一切。在我看来,谋杀的想法每个人都曾萌生过,只是基于对刑法的畏惧和良心谴责而迟迟未肯动手罢了,或者说刑罚才是有效阻止这一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所以,谋杀是最合乎人性的犯罪行为。然而与我们不同的是,我们所畏惧的因为谋杀所带来的风险谋杀犯却敢于承担,而他们的行为也给他们带来了难忘的阴影——绞架。

    当然,在谋杀数量上,侦探小说家也应该控制好度。最完美的谋杀就是一场,当然,两场也在接受范围之内,如果能把第二场谋杀设置成第一场谋杀的直接结果那是最好。当破案正处于乏味阶段的时候,作者为了活跃气氛而仓促引入第二场谋杀,这无疑是最错误的决定。当谋杀一旦超过两场,性质就变了,就成了屠杀。一起又一起的死亡事件让人感觉很可笑,完全失去了让人惊悚、战栗的效果。在这一点上,以美国作家为甚,一两场谋杀根本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受害人往往是通过毒杀、捅杀、棒杀或者枪杀被成群地杀害,完全一副屠宰场的场景,像是在戏弄观众一样,让人很是不爽。虽然这看起来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但是就美国庞杂的民族来说,似乎又是合理的;美国的生活中各种暗流涌动,她的活力、冷酷和冒险精神完全不同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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