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特别奇怪的人,就会忍俊不禁。在普鲁提诺的带领下,我从一个寂寥的地方转入另一个寂寥的地方,觉得昏头昏脑的,却很高兴,那种感觉非常奇怪。笛卡儿的前提条件合情合理,但是从中推导出的结果却非常荒唐,我虽然知道这一点,但还是沉醉于他那明白、流畅的文风,阅读他的作品,就像在清可见底的湖泊中畅游一样,透亮的波纹令你赏心悦目。第一次阅读斯宾诺莎的作品的经历,在我的生活中占有非同寻常的地位,我感受到庄重、高尚,很像仰视一片高耸的山峰。
由于我在德国的时候受到熏陶,可能在阅读英国哲学的时候,形成了一些偏颇的意见,觉得只有休谟堪称优秀,而别的英国哲学家很多都没有值得关注的必要,康德批判了休谟,才成就了休谟的地位。在我看来,他们不只是哲学家,还是非常优秀的散文家。他们可能算不上卓越的思想家——我不敢做出毫无根据的判断,但是至少算得上是敢于探索的勇士。在我看来,每一个读过霍布斯的《利维坦》的人,可能都会对他那坦率、爽朗的英国作风感兴趣;每一个读过贝克莱的《哲学对话》的人,都会沉醉于那位主教令人喜爱的魅力。虽然在康德看来,休谟的理论一文不值,但是我却认为休谟的文笔非常美妙、文雅、明了,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洛克也是其中之一,对于每一个看重文体的文人、学者来说,出自英国哲学家的英文堪称典范。每当我计划创作一部长篇小说的时候,都要再次通读《老实人》,给自己的内心寻求一个榜样,用它来审查一下自己是不是也能写得同样顺畅、优雅、机敏。在我看来,对于现在的英国哲学家们来说,一定要在写作之前仔细研读一遍休谟的《人类理解论》,把它当作榜样,肯定会ib.受益匪浅。毕竟,他们无法保证总是写出非常优秀的作品。相比他们的前辈们,可能他们的思维更为缜密,必须要用到自创术语;但是,这是一种非常冒险的做法,因为对于每一个认真思考的人来说,一旦读到那些与自身关系紧密的问题,就会埋怨他们说得含糊不清,总是让人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如今,在众多哲学研究人员中,听人说怀德海教授的头脑最为敏锐。我为此感到惋惜,他怎么就没考虑过把观点说得更明白一些?斯宾诺莎所奉行的准则就非常棒,当他介绍事物的特性的时候,会运用一些词语,但是不会脱离这些词语的常用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