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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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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文学
爱伦·坡却很受人崇拜。与在美国相比,我觉得他在外国所受到的崇拜更多,举个例子,在法国,到现在仍然有一批作家受到他很大的影响。美国人并没有给他应有的尊重,可能是因为他品行上的偏差,还有他那令人难以接受的私生活。但是读者应该把目光聚焦在作家的作品上面,而不是他的品行和私生活。爱伦·坡所写的诗歌直到现在都是美国最优美的,这些诗歌就像威尼斯那些美得看一眼就勾人心魄的名画一样。你在那一刻得到了感官上的深深享受,便不注重这些诗句是否给你带来启迪。这些诗没能给你别的东西,却给了你独一无二的美。

    除了这些,爱伦·坡还是一位评论家,他的评论很精确。他分析了短篇小说的艺术,很多后来的创作者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他的影响下创作作品。没有谁比他的故事写得更好了。大家都知道,他创作出了《金甲虫》,并且以杜宾先生为中心创作出了一系列故事,这些第一次在侦探小说中出现。大量深受我们喜爱的侦探小说从这个时候开始相继出现。在爱伦·坡以后,也有很多作家进军侦探小说这片领地,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收获,但他们根本上来说只是在延续爱伦·坡所达到的境界,并没有增加任何别的东西。在创作恐怖小说和推理小说时,爱伦·坡可能受霍夫曼和巴尔扎克影响,但是他又非常重视读者的反馈,稳扎稳打地设计着他的那些故事,最后的结尾总会很精彩。它们因此完全配得上所得到的盛誉。他将很多传奇元素堆砌在一起,写作风格很夸张;不符合实际的人物对话安排,和人物一样虚假;他在一个很狭窄的范围内进行描写。但有一点值得我们肯定,那就是他带给我们的阅读体验是绝无仅有的。虽然他没有创作太多作品,但是每一部作品都能带给读者一种享受。从他的作品中,我们无法找到某些东西是美国所特有的,他的散文或诗歌并没有蕴含什么唯独美国人才能创作出的深刻意味。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如果想在美国文学中找到一些美国特色,还得接着不断探索。

    在此之前,我一定要说一下亨利·詹姆斯这位作家,他有意避开美国的乡土风情作为题材。虽然他在美国作家中谈不上伟大,但毫无疑问他是非常有名气的。他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是自身的才能却无法充分发挥出来,因为他的性格中暗藏着一些不足之处。他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颇有洞察力,并且拥有灵敏的感知能力,这使得他体会到人生的戏剧色彩,但是他的灵魂是平凡的,因此不能把人类的一些基本情感理解得很深,比如爱和恨,比如面对死亡时的恐惧和充满神秘的生命。他能够很灵敏地将事物的表象看穿,这点还没有其他人能够做到,但是他却体会不了隐藏在表象下面的深刻意味。他觉得在自己众多的小说里,《奉使记》是最好的一部。我那天又把这本小说读了一遍,令我震惊的是这本小说没有什么内容。作者并没有仔细考量不同人物该有什么不同的说话方式,每个人说话的风格都和亨利·詹姆斯一样。书中有一个从来没有直接登场的人,她就是约瑟姆夫人,是这本书中唯一的一个活灵活现的人物。而斯特瑞赛就是一个蠢笨、下流的老太婆,她总喜欢寻根究底。亨利·詹姆斯能让读者不停地读下去,他让读者迫切地探寻故事接下来会怎么样,如果没有这项天赋(对于小说家来说,这是最重要的),读者早就忍受不了这本书了。不仅如此,根据我的了解,只有亨利·詹姆斯一个人能把春夏时节的巴黎那美好的气氛表现得这样美丽。

    他的《美国人》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这本小说有清晰明了的思路,有美妙的语言,可能还有一些华丽,比如书中说“离别”,而不是“离去”;说“归宅”,而不是“回家”;说“安歇”,而不是“睡觉”,但是我对这些并不反感,因为这些风韵只是那个时代的特点。这本小说有一个令人很奇怪的方面,那就是它讲了一个没有爱情的爱情故事。为了给孩子找到一位母亲,克里斯托弗·纽曼希望与辛特拉夫人结婚,这样也能使她变成自己餐桌上优美高雅的装饰品。婚姻的决裂使得骄傲的他有了委屈、耻辱的感觉,但是这并没有伤害到他的心。这些人物没有栩栩如生的感觉,自大自负的男人和活成了点缀的女人。虽然美丽的辛特拉夫人既优美典雅又尊贵,但这个形象是很普遍的。这好像是作者读多了巴尔扎克模仿出来的一个角色,而没有那种栩栩如生的感觉。但是平凡的角色被巴尔扎克注入了不平凡的活力,亨利·詹姆斯却做不到这一点,因此辛特拉夫人与粉脂盒上所印的图片并无本质区别。故事的主人公纽曼是个美国人,他开拓了西部,通过故事的时代背景,我们推测他应该是加入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行列。但是亨利·詹姆斯明显对这类人了解不多,因此他笔下的主人公一点真实感都没有。纽曼混杂在圣路易斯的赌场和旧金山的码头,怎么可能学得会这么有文化的说话方式?我觉得亨利·詹姆斯被他捉弄了。纽曼是哈佛大学的一名英语助教,尊贵的贝勒加德家族及时发现了这一点,因此取消了婚约,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纽曼通过经商而得来的财富。《美国人》尽管有很多不足之处,却仍然值得去阅读。亨利·詹姆斯有高超的讲故事的才能,他巧设悬念,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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