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的面对周北峰、刁可成说:“这封信太出乎意料,措辞很严厉,傅作义不一定会受得了。”并说:我回城后,打算暂不交给傅作义看,以免节外生枝,把事情搞僵,甚至推翻协议,使谈判功亏一篑。
他讲话的神色很忧郁,也有征求苏静的意见的样子。苏静未看到信的内容,不好表态,但觉得此事应该向林、罗、聂报告。
晚饭后,苏静回到宋庄向林、罗、聂汇报了邓宝珊看过这封信的态度。林彪听完后说:“是啊,那封信是有些严厉呀,他要暂时不交也可以。”
1月17日,苏静和作为进城联络的工作人员,与邓宝珊、刁可成、邓的副官王焕文一行4人一起上路了。在路上邓又提到带给傅的那封信,打算暂时不交给傅看。苏静根据林彪的意思对邓说:“您可以决定嘛!暂时不交也可以嘛!”邓听后点点头。
1月18日晚,傅作义偕同王克俊、阎又文(原华北“剿总”政工处副处长),在崔载之陪同下来到苏静的住处,先是对苏静表示慰问,然后当着在座的人表示他的态度,说:“你们可以一起再商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和平解决的具体办法。只要有利于北平和平解决,使这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免遭破坏,怎样的解决办法都行,你们可以算是双方的全权代表了!……”
苏静对傅作义的慰问表示了谢意,并说:“我只能起一个联络员的作用,有什么要解决的问题,我可代为联络,请示平津前线的领导,还可以通过电台联系。”
1月19日,苏静同崔载之等根据在城外已达成协议的基本精神,一条一条地具体化,提出一条,研究一条,写上一条。争论不多,时间也不长,就达成了一个18条的协议。苏静将协议通过电台报告平津前线首长,请示作最后决定。这个具体协议上报了中央军委。毛泽东对条文内容和词句作了一些修改后,由平津前线司令部电台发回,遂成为正式协议,于1月21日由苏静和王克俊、崔载之在协议上签了字。当天,傅作义将协议中的某些要点通过国民党中央社发表。
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具体协议,基本精神是:迅速结束战争,使人民渴望已久的和平得以实现,保全工商业基础与文化古迹,使国家和人民的物质财富不遭受损失。
协议规定双方22日停火,但至21日晨仍无动静,苏静有些着急,便找崔载之面谈:“明天是协议生效日期,你们现在还没有动静,万一打起来怎么办?”崔立即反映上去。午后,王克俊拿给苏静一个文件,并说明天骑兵第四师从永定门出城,随后还有一○一军随时准备出城——这就是执行协议的行动了。
苏静立即电告林、罗、聂。当日收到林、罗、聂的电示:
(一)我方所俘傅方高级官员,待北平接收后,可一律释放。傅方所捕政治犯,在联合机构成立后即应释放。
(二)盼转告傅,骑兵四师、一○一军出城后,两个城门仍须傅方派兵控制,不要让中央军接收。
(三)盼转告傅,自23日以后由北平出发的部队,应分驻沿平汉铁路良乡、徐水之线及其以东之固安、文安、霸县、雄县一带,另一部则驻三河、香河一带。各部开出秩序,盼预先电告,以便我们指定便于就粮的驻扎地点。
(四)23日约有数名干部可进城。
(五)你在城内勿回。
1月23日,《平明日报》发表了协议的主要条文,崔载之和联谊处的人员都非常高兴。崔载之意味深长地说:“当年袁世凯当皇帝时,其外交次长曹汝霖与日本公使签订丧权辱国的21条,就在这个地方。如今我们为和平解决北平问题拟定协议18条,也是在这个地方。签订21条时,民怨沸腾,从北平到全国一片抗议声。我们这个协议公布后,迎来的是人民大众的欢呼和喜悦。大家感到由衷99?的高兴,松了一大口气,看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协议签订后,傅作义也很高兴,他召开了国民党军高级将领会议,还派人在中山公园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宣布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傅作义召开的最后一次高级将领会议
为及时执行协议,傅作义以其合法地位,1月21日上午,亲自主持了最后一次军以上高级将领会议,会上由“剿总”秘书长兼政工处长王克俊讲述了和平谈判的必要性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会上宣读了已达成的协议条文,征求了到会将领的意见。
协议全文如下:
为迅速缩短战争,获致人民公议的和平,保全工商业基础与文物古迹,使国家元气不再受损伤,以促成全国彻底和平之早日实现,经双方协议公布下列各项:
一、自本月22日上午10时起双方休战。
二、过渡其间双方派员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处理有关军政事宜。
三、城市部队兵团以下(含兵团),原建制,原番号,自22日开始移驻城外,于到达驻地约一月后,开始实行整编。
四、城内秩序之维持。除原有警察及看护仓库部队以外,根据需要,暂留必要部队维持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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