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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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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代的文教政策与书院
所,占总数近40%,超过正德前140年所建书院的总和。在王阳明、湛若水等人及其弟子门人讲学活动的主要地区,书院增设更盛,如:江西书院达265所,浙江也达173所,广东(含海南)149所。三省之和近600所,占全国书院1/3以上。连西北、西南等边远地区,如甘肃、宁夏、贵州、云南等省区,也创建了不少书院,而且绝大部分为正德年之后所建。

    正德、嘉靖两朝对书院发展采取支持、鼓励的方针,促使书院蓬勃发展,结果发展规模扩大,书院数量猛增,书院讲学的宗旨和内容也出现不合官方意图的趋势。朝廷感到有失控的危险。尤其是不少书院被卷入朝野政治斗争的风浪中,引起朝廷的警觉,在某些政治势力的操纵下,自嘉靖后期起,多次出现禁毁书院的事件。但是,书院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生命力,事实上是禁而不止,毁而难废的。

    纵观明代书院的发展,明初百余年,“国学网络人才,士之散处书院者,皆聚之于两雍,虽有书院,其风不盛”。正德之后,“国学之制渐堕,科举之弊孔炽,士大夫复倡讲学之法,而书院又因之以兴。”(《江苏书院志初稿》)王阳明等人聚徒讲学,倾动朝野,东南景附,远近相望,流风所被,书院顿盛。至东林书院兴,其讲学力主“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廷又采取了粗暴地禁毁措施,然而又禁而不能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