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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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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疆域种种
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和外国商人,为了获得必需的物资或增加贸易量,往往会以进贡为手段,换取中原王朝的赏赐、免税特权或进出口的特许。这是由于正常的贸易经常被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护,而以进贡的形式不仅迎合了统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有厚利可图。并不是这些“进贡”都代表了进贡者所在的国家,更不说明这些国家都成了中原王朝的属国。

    第三种纯粹是中国统治者的一厢情愿:对方完全是以平等身份派来的外交使节或贸易代表,中原王朝却非要称之为朝贡。这只能证明封建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愚昧无知。鸦片战争前来中国的西方使节几乎没有不被称为“进贡”、“朝贡”、“请封”的,我们自然不能因此就认为当时的葡萄牙、英国、意大利等都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

    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羁縻政区,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羁”,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要“縻”,以经济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这是中原王朝在新征服区和非汉族聚居区设置的特殊政区,虽然也用正式政区一样的名称,但一般不派遣行政官员,而由当地民族的首领世袭,也不征收赋税徭役。由于羁縻程度、时间长短、周围形势和历史背景等都不相同,所以有些羁縻政区实际上已成为民族自治地区或特殊行政区,有的则仅仅处于称臣纳贡的阶段,有的甚至只是偶然发生过联系,不能作为疆域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