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剿饷原定为一年,但农民起义并未熄灭,所以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又加练饷银,共730余万两。此外还有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的助饷加派,加官户田赋1/10,民赋10两以上户也加1/10。各项加派使民赋激增,加上贪官污吏层层勒索,加速了农民的破产,造成了经济崩溃。特别是陕、甘、河南、湖、广地区,农民负担更重。西北地区没有“辽饷”加派时,农民已经是一半纳粮,一半糊口。加派辽饷后,则变成一半纳粮,一半充饷。加上灾荒流行,农民大批饿死、流亡,最后被迫起义。李自成领导的明末农民革命,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爆发的。李自成以“均田”、“免赋”的口号为号召,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得到了群众的拥护,起义力量迅速发展,终于推翻了明王朝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