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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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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夏商周的贡、助、彻
九种,称为“九贡”:“一曰祀贡(祭祀用的包茅、纯色全体牲畜),二曰嫔贡(皮帛),三曰器贡(宗庙用器),四曰币贡(绣帛),五曰材贡(木材),六曰货贡(珠玉龟贝),七曰服贡(祭服),八曰斿〔you游〕贡(羽毛),九曰物贡(土特产)。”和夏朝一样,贡仍然是商、周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夏商周均有负责赋税征收管理的专门官职。据《周礼》记载,周代国家机构共分六官,负责赋税征管工作的是地官司徒。大司徒之下有小司徒以及载师、闾师、县师、遂师等职,分别掌管全国土地、物产、人民、六畜、车辆之数,制定各地赋税等级,规定赋税征收办法,按时征收赋税。并有内府、仓人、廪人等管理国库粮食及物资的储存收支;有司会、司书等主管赋税收支的核算。赋税征管制度已相当严密。

    奴隶社会的田赋负担相当沉重。税率名为1/10,实际上助法和彻法都是1/9的税率。而实际征收的比例则更高。《诗经·七月》一诗中详细描写了农夫的生产和生活情况。他们种的稻谷,织的布帛,猎取的兽皮,都要缴纳给王孙公子。他们自己住的房子则四面透风,蟋蟀在床下乱叫,老鼠在屋里出没。他们吃的是奴隶主贵族根本不吃的瓜、葫芦、麻子和苦菜。连一件粗麻衣服都没有,整天忧愁如何过冬:“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当他们经过奴隶主贵族的庭院时,看到奴隶主们奢侈的生活,不禁愤怒地质问:这些统治者,既不种地,也不打猎,为什么却可以取得300户土地的庄稼?为什么庭院里悬挂着各种珍贵的野兽?这不是白吃饭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诗经·伐檀》)在《诗经·硕鼠》一诗中,农夫愤恨地把统治者比喻为大老鼠,农夫一年到头供养他们,收获的粮食全被他们吞食了。他们对农夫的疾苦却不理不睬,毫无怜悯之意。因此,农夫决心离开这些贪暴的寄生虫,到自己理想的、没有剥削和压迫的“乐园”、“乐土”去。这些诗篇充分反映了奴隶制国家赋税搜刮的残酷性,表现了奴隶社会末期人民对这种搜刮的强烈不满和反抗情绪,说明奴隶制的剥削制度即将瓦解和崩溃了。

    奴隶制社会的田赋是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国家把土地授与百姓耕种,百姓则向国家提供劳役税和实物税。到西周末年,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土地制度的产生,奴隶制的田赋制度也随着瓦解,而为新的封建的田赋制度所代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