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南渡北归3:离别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节 一个有志和有趣的人
,对于治学之外的事情常常心不在焉。如潘光旦对费孝通说过曾昭抡一件事:“一次天空阴云密布,他带着伞出门,走了不久,果然开始下雨,而且越下越大,衣服被淋湿了,他仍然提着那把没打开的伞向前走,直到别人提醒他,才把伞打开。还有一次在家里吃晚饭,他不知怎地,心不在此,竟拿煤铲到锅里去添饭,直到他爱人发现他饭碗里有煤炭,才恍然大悟。至于晚上穿着衣服和鞋袜躺在床上睡觉是常事。”费孝通进一步补充说:曾昭抡干起事业来,连家都不要的,有一次“他回到家里,家里的保姆不知道他是主人,把他当客人招待。见曾先生到晚上还不走,保姆很奇怪,闹不明白这个客人怎么一回事”。另据俞大缜晚年回忆说:“在我近八十年的生涯中,还未见过有他那样专心治学的人。他用功到了精神非常集中的程度,以至有时竟像一个‘傻子’。记得有一天,我从北大回家,路过沙滩前,只见昭抡站在红楼前面,面对着一根电线杆子,又点头,又说又笑,过往行人不胜骇然。我走近他身边,他也不理我,仔细听他说话,原来他在和电线杆谈化学哩……我同院邻居一位老先生,曾在北大当过职员,他对我说过:‘你那位亲戚曾昭抡有神经病,我亲眼见他对着红楼前的木柱说话。’”

    《诗·王风》有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若说曾昭抡有神经病显然是“不知”之故。与曾氏同为“六教授事件”之一的费孝通,算是对曾氏的思想言行较为同情、理解的一位。费氏认为,曾昭抡在生活中有个东西,这个东西可以用“志”来表达,即匹夫不可夺志的“志”。这个“志”在曾昭抡包括与曾氏同辈的知识分子如陈寅恪等人的心中很清楚,他要追求一个东西,一个人生的着落。而“知识分子心里总要有个着落,有个寄托。一生要做什么事情,自己要知道、要明白。现在的人很多不知道他的一生要干什么……没有一个一生中不可移动的目标了”。

    费氏之言,对曾昭抡应是公道的,但对“现在的人”之说似乎有些偏颇。自人类有史以来,有费氏所指的那种志向、毅力和恒心的人并不多,而有志向、恒心又有大成就者更是少之又少,曾昭抡与陈寅恪等一代人杰,算是少有的异数,可谓高山灵芝,空谷幽兰。而灵芝与幽兰的产生自然与它生长的环境、气候等诸多条件密切相关,曾昭抡的“志”与一生成就的事业,也自然地与他的门第家风有密切关系,这一点非常重要。只要略知湘乡曾氏家族历史,或者进一步通读曾文正公家书者,便知其言不谬。清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时年34岁、在京城充任翰林院教习庶吉士的曾国藩在给家乡诸弟的信中明确提及:“是以往年常示诸弟以课程,近来则只教以有恒二字。”又说:“学问之道无穷,而总以有恒为主。兄往年极无恒,近年略好,而犹未纯熟。自七月初一起至今,则无一日间断。每日临帖百字,抄书百字,看书少亦须满二十页,多则不论。自七月起至今,已看过《王荆公文集》百卷,《归震川文集》四十卷,《诗经大全》二十卷,《后汉书》百卷,皆朱笔加圈批。虽极忙,亦须了本日功课,不以昨日耽搁而今日补做,不以明日有事而今日预做。诸弟若能有恒如此,则虽四弟中等之资,亦当有所成就,况六弟、九弟上等之资乎?”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曾国藩在致九弟曾国荃的信中特别强调说:“凡人作一事,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我生平坐犯无恒的弊病,实在受害不小。”又说:“现在带勇,即埋头尽力以求带勇之法,早夜孳孳,日所思,夜所梦,舍带勇以外则一概不管。不可又想读书,又想中举,又想作州县,纷纷扰扰,千头万绪,将来又蹈我之覆辙,百无一成,悔之晚矣。……余生平坐无恒流弊极大,今老矣,不能不教诫吾弟吾子。”

    写这封信的时候,曾国藩已在家乡办团练并率湘勇与太平军交战有年,且湘勇坐困南昌,进退不得。因父亲去世,曾国藩偕弟曾国华由江西回籍奔丧。居家期间,九弟曾国荃组建吉字营入援江西,而洪杨内讧越演越烈。在这关键时刻,老九却灰心懒散,有见异思迁之意。曾国藩针对这位九弟“来书谓意趣不在此,则兴会索然”,认为“大不可”,并有了一番关于“志”与“恒”的谆谆教导。信中有些话当是曾国藩的自谦,但在对“志”与“恒”的理解当是不差的,曾氏一生多次将“士人当有志有识有恒”的话题赠年轻学子,足见他对这一事理的深刻认知和重视。

    通观曾国藩家书,验之曾氏一生言行,基本上是说到做到的,可谓“笃学尚行,止于至善”。如流传后世的曾国藩日记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曾氏自道光十九年开始记日记,一直到道光二十五年止,后来十多年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咸丰八年,曾氏丁父忧复出,决心恢复记日记的习惯。此后尽管战事连绵,作为湘勇的中流砥柱,诸务繁杂,但曾氏仍坚守定律,天天记之,从未间断,直到临终的前一天手不能执笔方罢休。此点体现的“志”与“恒”,皆非常人可比。

    需要作一点补充和特别提及的是,曾国藩初入京城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