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命军的刽子手,一个‘权贸子母’的高利贷者。”同时,调查人员在《行述》中侦知,吴晗的父亲“以邑痒生毕业于浙江高等巡警学堂,历任象山石浦、岱山、凤峡、玉山各镇警佐。”“可见,吴晗的父亲吴瑸钰,并不是什么‘公务员’,而是一个反动警察官,一个反动统治阶级的忠实爪牙,劳动人民的凶狠敌人。”
在这一线索的基础上,调查人员再接再厉,通过进一步明察暗访,得知:“据苦竹塘大队贫下中农揭露:吴瑸钰由于反动统治集团内部‘狗咬狗’的原因,丢掉了警察官的‘乌纱帽’,回乡以后,又成了地方上的恶势力,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村里大小事情,要由他说了算。穷人家碰到红白喜事,非要请他吃酒不可。肉烧得不好,他还要笃着‘斯的克’(手杖)骂人。地方上的土豪劣绅和地主富农,常来他家拜访。多的时候,一天就有八九顶轿子抬进他家的大门。当地反动警察所的警察,好比他家的看门狗,只要吴瑸钰一个条子,什么事都马上照办。群众说:吴瑸钰是当地一个出名的恶棍。”
由吴瑸钰的罪过又牵涉到吴晗所说自己那位“同情”革命、“赞扬”革命部队的“好人”母亲蒋三英。调查人员根据当地贫下中农揭露,这蒋三英不但不是什么“好人”,反而可恶得很,是个口碑极坏的地主婆。揭露文章说:“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四年,我金萧支队第八大队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在根据地进行‘二五’减租。当时,吴家佃户吴璧辉(共产党员)带头要地主婆蒋三英减租,地主婆恶狠狠地说:‘你要减租,我就收田!’吴璧辉向溪口民主政府控告,地主婆又先后两次乘轿去溪口,疯狂顽抗,拒不减租。后来,因民主政府作出判决,才被迫减了租。又据傅芝英等革命干部家属揭露:地主婆蒋三英还经常咒骂金萧支队第八大队是‘土匪’,是‘蛆虫’,咒骂八大队的干部家属是‘土匪娘’、‘土匪婆’。一九四五年,第八大队主力北撤,地主婆蒋三英气焰更加嚣张,咒骂第八大队说:‘老天爷有眼睛,这批蛆虫飞走了。”’另据在吴家当过雇工的贫农陈金饿、龚银妹和鲍华英等人揭露:“吴晗家中,火腿多,陈粮多,他母亲天天喝酒,父亲嗜吃‘红丸’,一家人过的是‘朱门酒肉臭’的奢侈生活。吴晗本人,也从小厌恶劳动,葱麦不分;到金华读书,是乘轿而去,骑马而归;喝酒、赌博,过的是浪荡公子的生活。在调查过程中,我们给当地贫下中农读了吴晗编造的‘吃馊饭’等谎话,当地贫下中农气愤地说:‘地主老爷,警官太太,酒肉都吃不光,哪里还会吃什么馊饭,真是胡说八道!’”又说:“贫农龚银妹母女两人,因生活所迫,到吴家当女佣人。女儿陈金娥,在吴家,起三更,落半夜,做了六年牛马,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陈金娥因受不了这种非人的虐待,逃回家去。地主婆蒋三英便赶到陈家,硬逼金娥回吴家。金娥不从,蒋三英竟剥走了陈金娥的棉衣和单裤。正是因为这样,当地贫下中农对吴家地主深恶痛绝。他们说:‘吴家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渗透着我们劳动人民的血和泪。要不是他们在土改前死掉,非斗争他们不可。”
最后,调查人员总结道:“吴晗苦心编造的‘进步’家史,真相大白!原来,他不是什么‘佃农’的孙子,‘公务员’的儿子,而是屠杀和镇压太平军的刽子手的孙子,反动警察官的儿子。他自己也不是什么‘穷人’、‘穷学生’,而是一个喝劳动人民血汗长大的地地道道的地主大少爷。吴晗的家史,不是什么‘进步’家史,而是一部反革命的罪恶史!地主阶级的剥削史!”又说:“吴晗为什么不迟不早地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不久的一九五零年耍弄花招伪造进步家史、掩盖地主家庭的反动本质呢?对此,吴晗在《我克服了‘超阶级’观点》一文中,有一段自白。他说:‘由于幼年时家境的困难,我自然地对农村中生活富裕的大地主不满意,对农民同情’,‘对农民革命则寄予无限的关切和向往’。原来,吴晗无中生有,挖空心思伪造家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在他的‘反骨’上栽上一条‘进步’的阶级根源,从而使人们相信,他是‘自然地’成为‘无产阶级或者至少应该跟着无产阶级走了’的人,以便他在‘进步’面目的掩护下,更加肆无忌惮地向党猖狂进攻。这是一个无耻的谎言,恶毒的政治阴谋!……一九五零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前夕,吴晗一面抛出《我克服了‘超阶级’观点》这篇文章,公开宣扬他家是‘勤苦穷家’的,一面又以‘拥护土改’的‘进步人士’面目出现,给义乌县人民政府写信说:‘我的房子、田地和家具一切,全部献给政府……’吴晗妄图用‘献’田、‘献’屋的手段,麻痹群众的革命斗志,逃避群众斗争。当地群众识破了吴晗的诡计。他们说:‘地主的土地,都是从我们劳动人民手上剥削去的,如今是土地还老家,哪要你地主献殷勤!’他们根据党的政策,把吴晗的家庭划为地主成分,吴晗的‘献’田阴谋没有得逞。”
在第四个主题中,调查人员以吴晗“借口‘支持农村文化革命’,以赠书为名,妄图破坏工农兵群众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热潮”为引子,对吴晗的所作所为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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