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尔顿!你现在活着该有多好。
——华兹华斯
弥尔顿的一生跨过了整个十七世纪的四分之三。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弥尔顿是他那个时代的文坛巨匠,以及继莎士比亚之后主要的英国诗人。他的传记比其他诗人的更为重要也更为有趣,因为它与主人公生活时代的历史紧密相连。可以断言,任何一位诗人都受到他生活于其中的环境的影响,以及受到童年时代的影响,并且有一些诗人直接投身于实际事务之中。但是弥尔顿的一生或许恰恰是他所生活的十七世纪思想史的基础。弥尔顿在他的青年时代就是一个出色的学者和早熟的诗人,其思想境界属于伊丽莎白时代。他出版的第一部诗集是1632年附于莎士比亚第二折本里的颂诗。他创作了《快乐的人》、《幽思的人》和《利西达斯》等精致美妙的短诗。这些诗作足以促使他在英国抒情诗坛上占据一个显要的位置。1642年国内战争爆发,他站在叛军一方,随后的二十年他背叛了缪斯精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小册子的创作中,为自由党服务。后来他开始变得盲目起来,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担任克伦威尔的外国语秘书。大英联邦失败王朝复辟之后,由于朋友的帮助和敌人的手下留情,弥尔顿幸免于走上绞刑架。退隐后,他把余生投入到他的杰作《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的创作中。因此他的职业生涯可以根据十七世纪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伊丽莎白王朝的尾声、共和国时期以及王朝复辟时代。
弥尔顿的早期诗歌并没有显出他稚嫩的痕迹,他初出文坛就立刻显示了他在抒情诗方面的天赋才能。二十一岁的时候创作的《基督教降生的早晨礼赞》气势宏伟,宣告了一个在其后时代创作基督主题叙事诗的伟大诗人的诞生。《快乐的人》洋溢着生活的欢欣:
晴朗的假日,
老老少少相携而行,
待到日落西山,
便品尝麦酒的香甜。
这些诗句使我们想到清教徒并不必然反对世俗的欢乐。弥尔顿就是一个明证,早年他就主张思想和艺术的自由。最初清教徒是为了廓清教会,矫正时弊,但是因为太过狂热,所以有些过火。马可利这段著名的话可以解释很多问题:清教徒之所以反对“弄熊”这项活动,倒不是因为它伤害了熊,而是因为它给民众带来了娱乐。清教徒反对剧院,导致剧院被关闭,并且把任何形式的演出都当作犯罪活动。这种敌对不是反对戏剧艺术本身,而是对已经腐败的制度的道德反抗。正如诗句中所写的那样,弥尔顿是喜欢剧场的:
赶赴激情的舞台,
穿上琼森博学的鞋。
用“空想之子”莎士比亚的快板,
歌唱故乡园林的美好。
清教徒同时也可以是热爱生活的艺术家。在斯宾塞和锡德尼身上具有强烈的宗教气息,但是他们对清教发展带来的偏狭和无知并不持同情的态度,比较起来,弥尔顿则宽容多了。对于弥尔顿和十七世纪的其他诗人来说,宗教不是严厉的苦难,而是庄严的欢乐。《幽思的人》让人想起弥尔顿在音乐方面受到父亲的训导,原本就是一个钢琴家:
在苦修庵的庭院,
我徘徊、缱卷。
沐浴在那幽暗的微光里,
品味着那些装饰着故事画的门窗,
还有那高耸的圆柱
和坚实的屋梁。
那里有高声诵读的功课,
明净的圣歌。
响亮的乐器,
伴着悠扬的合唱,
袅袅飘入我的耳膜,
将我包裹在无边的快乐里。
弥尔顿早期诗歌中最感人的诗篇是《利达斯》,这是哀念逝去的朋友的挽歌。与雪莱的《阿多尼斯》和丁尼生的《怀念》并称为英国文学中的三大哀歌。弥尔顿的假面剧《科马西》是为个人欢娱所作,它显示出弥尔顿和莎士比亚时代戏剧的紧密关系。如果弥尔顿早出生一个世纪,他无疑是一位戏剧家。他晚年创作的《力士参孙》就充分显示了他卓越的戏剧才能。
《失乐园》是英语文学中最具古典趣味的叙事诗。尽管它的主题带有圣经的意味,但是与其说它像但丁的《神曲》,还不如说它更像古典作品本身。《失乐园》是弥尔顿根据《创世纪》中寥寥数言的故事,创作出来的具有十二个篇章的宏大的无韵诗。《失乐园》的语言非常优美以至于它被奉为诗歌艺术的范本。它的结构、表达方式、繁多的隐喻和象征又使它带有了异教的色彩。夏娃比潘多拉更可爱,在《约夫真正的火焰》中,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出现在同一篇章中。既然这个故事人尽皆知,关于故事情节毫无疑问,那么我们的任务便是欣赏弥尔顿语言的壮丽。我以为认真阅读前四本就足够了,至于《复乐园》则缺少《失乐园》的明丽色彩。查尔斯·艾略特·诺顿认为《失乐园》的两卷书已经很清楚地把其中所有的思想传达给了我们,在我看来这种观点有失偏颇。我们无法忽视第三卷,在其中,我们已经失明的诗人祈求宗教能够给他带来光明。在每一本书中都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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