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2)明代后期火药的发展
自北宋初至明代后期的500多年中,初级火药所用原料的提炼和配制技术已有较大的改进和提高,所制火药不但品种多、质量高,而且作战用途也大有扩展。在明代后期的《纪效新书》、《神器谱》、《兵录》、《武备志》、《西法神机》、《火攻挈要》等兵书与火器专著中,就记载了火绳枪炮发射弹丸用的火药配方六个,浸泡火绳用的火药配方一个,具有中医药配方特色的传统火药配方五六十个,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了。
火绳枪炮发射弹丸用的火药配方,具有三个共同特点:其一是所用的原料只有硝、硫、炭三种,其余杂用物料都已剔除,硝的含量都已提高到77%以上,所以它们的燃速快,威力大。其二是它们随着火铳区分为枪炮而分作枪用和炮用火药两大类。其三是这些火药配方中硝、硫、炭的组配比率,与欧洲同期所用发射火药的组配比率相似相近,是当时东西方火药配制技术交流情况的一种反映。
具有中医药配方特色的传统火药配方很多,它们大多是按照《武经总要》所载三个火药配方派生出来的。它们的组配方式大致有两大类:第一类是用硝、硫、炭的同种异性原料组配而成;第二类是以硝、硫、炭为主,加上其他原料组配而成。
在第一类火药中,有用硝石、木炭同硫磺,组配成燃烧效率较高的强燃烧火药;用硝石、木炭同迸发力强的石磺,组配成爆炸力强的烈性火药;用硝石、木炭同有毒的砒磺,组配成毒性火药;用硝石、硫磺同容易着火的柳枝、茄稭、蜂窝、瓢壳烧成的炭粉,组配成引火药;用硝石、硫磺同燃烧力强的葫芦炭粉,组配成强燃烧火药;用硝石、硫磺同有进发力的箬〔ruo若〕(箬竹)叶炭粉,组配成爆裂火药。
第二类是在常用火药中,加入其他原料后组配成具有特殊战斗作用的派生火药。其中有:加入金针、硵沙(有毒)、制铁子、磁锋等原料,组配成能使人肌肤腐烂的“烂火药”;加入毒性原料草乌头、巴豆、雷藤、水马等原料,组配成使人说不出话来的“见血封喉药”;加入江子、常山、半夏、川磺等原料,组配成能喷射毒焰的“喷火药”;加入易燃物桐油、松香、豆粉等原料,组配成能烧夷敌军粮草和营寨的“飞火药”;加入猛火油(今称石油)等原料,组配成能燃烧湿物用于水战的火药;加入燃烧后能产生浓烈烟雾的狼粪等原料,组配成能昼生烟、夜发光的报警焰火;加入燃烧力强的江豚油、江豚骨、狼粪、艾肭〔na 纳〕等原料,组配成能在逆风中燃烧的“逆风火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还有人用歌赋的形式,把一些火药的制法、性能、用法和威力等内容,编成可歌可唱的诗句,既易懂易记,又便于使用。
上述各种火药配方,是我国明代火药研制者,利用硝、硫、炭和一些动物、植物、矿物、油料的特性,经过反复研究试验后得出的,是对古代火药发展所作出的独创性贡献。
明代后期的火药研制者,不但在实践上制造了各种精良的火药,而且对实践经验进行了认真的总结,使之上升为理性的论识,形成了我国古代火药独特的理论体系。他们用当时人们容易接受和理解的君臣佐使的伦理和中医配制药丸的作法,把硝、硫、炭分别称作君、臣、佐使,比喻硝在火药中的主导地位和硫、炭的辅佐作用。如果三者的提炼都很精纯,组配又很得当,那么在点火燃烧后就能得火攻之妙。反之,就会出现君昏臣弱,主导不明,辅佐不力,或臣下势大欺君,那么所配制的火药就不能发挥其战斗作用,甚至全然失效。与此同时,军事技术家赵士桢在其所著《神器谱》中,通过对日本和噜密国两种火药中所含硝的比例的测定,说明空气湿度的大小对所制火药干燥程度的影响:空气湿度大,火药容易吸湿转潮;含硝量过少,火药发射力不足。因此,他要求各地在配制火药时,要根据北方沿边和沿海的天气阴晴、雨量多少、干燥凉爽和炎热郁蒸程度的不同,备料制药。晴爽干燥之地,硝的含量可以提高;阴闷潮湿之处,硝的含量不可过多。这就好像秦国之民要遵守秦国之法一样,不可违背。只有这样,统兵者才可称得上用兵用器筹划周密、计算准确的将帅。明代后期火药研制者在火药理论上所取得的成果,当时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3)火药的西传
我国古代发明的火药制成火器后,在蒙古军(元王朝建立后为元军)对外作战中,东传到朝鲜和日本,西传到阿拉伯和欧洲。其中西传的影响尤为巨大。
为什么说阿拉伯和欧洲的火药是从中国传去的呢?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原来阿拉伯人在公元1225年之前,曾经写过一些兵书,其中虽然也提到一些冷兵器和用硫磺、油脂制造的火攻器具,但是还没有把硝用到火攻器具中。有一个名叫伊本·阿尔拜他的阿拉伯医生,曾经在公元1225—1250年之间,编写一本医学辞典《单约大全》。辞典中提到了一种名叫“中国雪”的药物。“中国雪”在埃及是对从中国传来的一种药物品名的称呼,现代阿拉伯文称“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