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舞着人们投身于新时代。对于此时进入大学的青年来说,他们是中国最受瞩目的群体,在集体抒情中度过的童年更让他们赋予自我一种惊人的使命感。他们愿意认为自己身处中国第二次启蒙运动之中,此时的北大正是蔡元培精神的延续。
我承认在最初的大学生活中,我将年轻人的躁动与承担历史使命的激情混为一谈。20岁的年纪,把叛逆与喧嚣视作青春的惟一亮色。我时常假想着20年代的北大。我不理解蔡元培与胡适为何反感学生罢课,我只是觉得那么多青年聚集在街上,群情振奋就一定是对的,而且很富戏剧感。所以,我喜欢80年代闹哄哄的校园生活。我清晰地记得我是如此着迷于北大的嘘声与大讲堂门口的拥挤与混乱。我将这两者都视作80年代校园精神的延续,并为它们的最终消失而惋惜不已。
90年代的校园是令人失望的。越来越强势、越来越标准化的应试教育让入学的年轻人越来越同质与乏味,我们生于70年代。我们已经不可能再有那些集体忧伤与歌唱的兴趣,同时,我们可怜的个人主义却没有机会真正成长起来,甚至滑向了极度自私的一面。小布尔乔亚情调成了我这样的年轻人最后的救命稻草。尽管.内心深处可能更加渴望波澜壮阔的场面,但是现实却最多让我选择琴弦与姑娘作为区分我与庸众的标志。高晓松的怀旧所代表的80年代末大学校园的风花雪月精妙地切人了我的内心,令我回避了洋溢在90年代的实利主义。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让自己堕入许晖、李皖、高晓松这些80年代学生营造的忧伤氛围中。我像他们一样喜欢回忆自己尚不丰富的人生,并以此为傲。但最终我发现自己实在无可追忆,这种追忆也很容易演变为自怜自艾。在离开学校之前,我开始阅读《伊甸园之门》与《流放者归来》。
前者是李皖所代表的80年代大学生的“圣经”。莫非他们在乱轰轰的60年代美国的记述中,看到了自己青春的时光?鲍勃·迪论是他们的崔健;艾伦·金斯堡是他们的北岛;美国青年热爱嬉皮士打扮,他们则穿起了牛仔裤、留起了披肩发;美国青年们在旧金山、在伍德斯托克上为生命自由与音乐而狂喜,他们则沉醉于罗大佑与齐秦,在大街上、在琴弦上寂寞成长;美国姑娘们习惯于用避孕药,而他们则开始翻阅琼瑶与《曼娜回忆录》;美国青年们人手一册马尔库塞与麦克卢汉,他们则言必称萨特与弗洛伊德;圆明园的画家村就是他们的格林威治村……这两个时代都蕴涵了青春的喧闹,但是60年代的美国更意味着“青年文化”的成熟,年轻人不再仅仅是成熟道路上的一个过程、一个亚文化群体,他们是独立社会组成。但是,80年代的中国青年却没有传达出这种声音,他们要么让自己依附于历史理想,要么陷入自我的狭隘情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尚未有时间与条件构造出自己的知识结构,让激情变为思想,让情感富有韧性。
喧闹的60年代美国,实际上也在宣称自己文化的真正成熟。那个年代,欧洲国家已经不能再宣称美国毫无文化与艺术了。J.D.塞林格、凯鲁亚克、卡波特这样的小说家已经成为欧美批评界共同关注的对象,特里林、苏珊·桑塔格这样的批评家已成为公认的学术明星,而即使像安迪·沃霍那样的波普艺术家显然也已是新的时尚,更不用提好莱坞电影这样的大众文化了……当然,你可以说这种强势文化背后是美国强大的经济能力。但我们同样无法忽略美国的文学艺术人士在其中的不懈努力。
我更觉得中国的80年代青年相似于1890年的美国。这是美国文化开始崛起的过程。在此之前,爱默森早在1850年起就不断呼吁“美国精神的觉醒”,美国人不能总是依靠阅读英国小说、在欧洲文化的压抑下成长。尽管有沃尔特·惠特曼、爱伦·坡、麦尔维尔的努力,但是美国文化依旧在沉睡着。19世纪90年代,是美国第一次试图大规模引进欧洲文化标准的时期,比如亨利·詹姆斯,一代美国青年如德莱塞等也在不懈努力。此时的美国正在面临城市化的过程,“生活的全面商品化”是当时的趋势。当时的美国公众更喜欢赫斯特的煽情新闻而非文学艺术……我认为80年代的中国与之相似并非因为这些细节,而是80年代所蕴涵的强烈“过渡”色彩。生于60年代、成熟于80年代的那一代,他们的青年时期处在一个引入外来文化的最初阶段,他们惊喜于那些思想;却没有时间吸收。但正是这大量有待清理的思想,为后来发展提供了奠基,他们才是真正的“迷惘的一代”。
终于,我们来到了迈克尔·考利所描绘的20世纪20年代美国。在我有限的阅读历史中,还有什么比《流放者的归来——20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更能表现一个年轻人的忧伤与快乐呢?在我寻找青春力量的过程中,这本书比起《北大往事》、《伊甸园之门》、还有那本最新出版的《“六十年代”气质》更为公正与积极地描述了青春的气质。
这群被格鲁特·斯泰因称作“迷惘的一代”的年轻人出生于上个世纪初,在田野与大地成长,上大学时他们幼时的乡村童年开始消失;他们中有的热爱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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