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转移灶,并曾提醒注意,无论财前被上诉人如何判断病情,或是忙于出发前往参加国际外科学会,都必须考虑到万一的情况,做好万全的处置。关于这一点,被上诉人财前却完全没有注意,身为一位癌症专家医师,恐遭人讥为名不副实,判断过于草率。”
法官严正谴责财前过度自信,且又投入于欧洲行的准备、完全没有考虑到转移的可能性。
“接下来,第二点,究竟什么时候发现本案中的胸部转移灶,上诉人主张,在手术前拍摄的X光片中,虽然只看到小指头般大小,但是既然阴影已经存在,就必须怀疑是否为癌细胞转移,并进行详细检查,这是医生的职责所在。鉴定人正木彻也提出,无论是阴影大小、形状、部位,都有充分理由怀疑是癌症的转移灶,如果能够进行详细的检查,例如断层摄影或支气管造影等,就几乎能够确认癌症的转移灶。
“但是,第一审时,鉴定人唐木丰一,以及本次的鉴定人竹谷教授判断,即使进行断层摄影或支气管造影等检查,像本案这么微小的阴影,要确认是癌症的转移灶,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被上诉人虽然有怠职责,错失手术前转移灶的确认时机,但是本庭不予追究其过失。”
佐佐木方面的第一项主张——如果进行断层摄影或支气管造影等检查,就得以在手术前确认转移灶的主张,遭到驳回。
“接下来,上诉人主张,手术前无法判别的胸部阴影,手术后对于切除胃部的病理检查不应只触及癌症的病灶中央部分,而必须详细检查整个病灶,彻底了解是否有转移的危险性;再者,依据鉴定人都留利夫的证词,如果能够进行病灶整体的病理组织检验,本案涉及的贲门癌就不会是被上诉人财前所主张的早期癌,而能了解到是黏膜已遭破坏、经由血管侵袭的一种十分恶性的癌症。但是,依据上诉人方面证词,全病灶的检验结果,不可能在一周内完成,至少需要两周的时间;而且,这是财前被告赴欧之后才能检验完成的。因此,本案涉及的检查方法与佐佐木庸平的猝死之间,无法判定有任何因果关系。”
上诉人主张假设手术前无法发现转移灶,只需进行手术后的病理检查就能发现,但也因为检验天数的缘由,遭到驳回。旁听者都竖耳倾听,以便获知财前的过失究竟在哪点遭到认定了。
“接下来,上诉人主张转移灶的发现时机,在手术后一周,病患发生呼吸困难、发热症状时,如果被上诉人财前能够针对主治医师柳原以及病患的要求,立刻进行诊察,拍摄X光片,就能判别胸部积水,得知病患罹患癌性肋膜炎。但是,被上诉人财前反驳由于赴欧前夕,毫无诊察时间,因此依据主治医师的报告,只能断定为术后肺炎。
“但是,医生应诊,原本为其职责所在。依据本审中里见证人的证词,以及长谷部、小山两位鉴定人的意见,本庭清楚得知,只需拍摄X光片就能诊断出因转移胸部而恶化的癌性肋膜炎。
“不过,被上诉人执意驳回里见、柳原医生的提议,完全不顾转移灶,不愿拍摄X光片,本庭认为这是医师怠慢应尽职责。”
对于手术后一周发生呼吸困难时的处置,审判长郑重判定财前有过失。
“接下来,第三点,如果能够发现因转移胸部而恶化的癌性肋膜炎。进行对症治疗,究竟能够存活多久。上诉人方面的鉴定人长谷部一三认为,只需穿刺胸部积水,注射排多癌注射剂进入胸腔内,就能立刻奏效,至少能够存活六个月以上;被上诉人方面的鉴定人小山义信认为,抗癌剂效果目前尚停留在实验阶段,有时候副作用甚至超越存活效果,所以不容易断言其效果。两方鉴定意见迥异。
“可是,癌性肋膜炎的对症疗法,惟有化疗一途,小山鉴定人也承认这一点。因此,本庭认定本案所涉的癌症能够因抗癌剂而获得疗效。如果能够使用抗癌剂,本案病患就不可能在手术后二十二日的短期内猝死,至少能够存活六个月以上。以目前的医学水平,这是可行且已经获得公认的。”
审判长的判决书还未宣读完毕,旁听席上部分医生就开始怒骂,财前也愤怒得全身颤抖。
审判长彷佛雕像一般,丝毫不动声色,只等旁听席安静下来,再继续宣读。
“根据以上各点,本庭认定死者佐佐木庸平本来得以存活至少六个月。考虑在此期间的收入等损失,这些利益损失合计一百二十六万元;此外,对于上诉人佐佐木良江等遗族的慰问金,考虑佐佐木庸平死后佐佐木商店倒闭等悲惨状况,金额应达一百四十九万元,以上为判决书主文。
“附带说明,以一般的医学常识认定,本案件为极为罕见的病例,所以财前被告的误诊,在第一审时判决为不可抗力之因素,这是适当的判决。但是手术后一周,发生呼吸困难与发热等症状时,如果能够针对病患与主治医师的要求,拍摄X光片,很容易发现癌性肋膜炎。本庭重视这点,推翻了第一审判决。虽然有人会认为,现今尚未了解该癌症的真相,就追究被上诉人的过失,或者对于医生要求过度严苛的注意义务会形成医学治疗上的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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