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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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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语文
    语言文字的发明,是人类的一个大进步。(一)有语言,然后人类能有明晰的概念。(二)有语言,然后这一个人的意思,能够传达给那一个人。而(甲)不须人人自学,(乙)且可将个人的行为,化作团体的行为。单有语言,还嫌其空间太狭,时间太短,于是又有文字,赋语言以形,以扩充其作用。总之,文字语言,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把人类联结为一的。人类是非团结不能进化的,团结的范围愈广,进化愈速,所以言语文字,实为文化进化中极重要的因素。

    以语言表示意思,以文字表示语言,这是在语言文字,发达到一定阶段之后看起来是如此。在语言文字萌芽之始,则并不是如此的。代表意思,多靠身势。其中最重要的是手势。中国文字中的“看”字,义为以手遮目,最能表示身势语的遗迹。与语言同表一种意象的,则有图画。图画简单化,即成象形文字。图画及初期的象形文字,都不是代表语言的。所以象形文字,最初未必有读音。图画更无论了。到后来,事物繁复,身势不够表示,语言乃被迫而增加。语言是可以增加的,(一)图画及象形文字,则不能为无限的增加,且其所能增加之数极为有限;(二)而凡意思皆用语言表示,业已成为习惯,于是又改用文字代表语言。文字既改为代表语言,自可用表示声音之法造成,而不必专于象形,文字就造的多了。

    中国文字的构造,旧有六书之说。即(一)象形,(二)指事,(三)会意,(四)形声,(五)转注,(六)假借。六者之中,第五种为文字增加的一例,第六种为文字减少的一例,只有前四种是造字之法。许慎《说文解字·序》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又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按许氏说仓颉造字,又说仓颉是黄帝之史,这话是错的。其余的话,则大概不错。字是用文拼成的,所以文在中国文字中,实具有字母的作用(旧说谓之偏旁)。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中,只有象形一种是文,余三种都是字。象形就是画成一种东西的形状,如、、、(此字须横看。,《说文》:“象臂胫之形。”按此所画系人的侧面,而又略去其头未画。,上系头,中系两臂,小孩不能自立,故下肢并而为一。,《说文》:“象人形。”按此系人的正面形,而亦略画其头。只有子字是连头画出的。按画人无不画其头之理,画人而不画其头,则已全失图画之意矣。于此,可悟象形文字和图画的区别)等字是。(一)天下的东西,不都有形可画。(二)有形可画的,其形亦往往相类。画得详细了,到足以表示其异点,就图画也不能如此其繁。于是不得不略之又略,至于仅足以略示其意而止。倘使不加说明,看了它的形状,是万不能知其所指的。即或可以猜测,亦必极其模糊。此为象形文字与图画的异点。象形文字所以能脱离图画而独立者以此。然如此,所造的字,决不能多。指事:旧说是指无形可象的事,如人类的动作等。这话是错的。指,就是指定其所在。事物二字,古代通用。指事,就是指示其物之所在。《说文》所举的例,是上下二字。卫恒《四体书势》说“在上为上,在下为下”,其语殊不可解。我们看《周官》保氏《疏》说“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才知道《四体书势》,实有脱文。《说文》中所载古文二字,乃系省略之形。其原形当如篆文作。一画的上下系人字,借人在一画之上,或一画之下,以表示上下的意思(这一画,并非一二的一字,只是一个界画。《说文》中此例甚多)。用此法,所造的字,亦不能多。会意的会训合。会意,就是合两个字的意思,以表示一个字的意思。如《说文》所举人言为信,止戈为武之类。此法所造的字,还是不能多的。只有形声字,原则上是用两个偏旁,一个表示意义,一个表示声音。凡是一句话,总自有其意义,亦自有其声音的。如此,造字的人,就不必多费心思,只要就本语的意义,本语的声音,各找一个偏旁来表示它就够了。造的人既容易,看的人也易于了解。而且其意义,反较象形、指事、会意为确实。所以有形声之法,而“文字之用,遂可以至于无穷”。转注:《说文》所举的例,是考老二字。声音相近,意义亦相近。其根源本是一句话,后来分化为两句的。语言的增加,循此例的很多。文字所以代表语言,自亦当跟着语言的分化而分化。这就是昔人的所谓转注(夥多两字,与考老同例)。假借则因语言之用,以声音为主。文字所以代表语言,亦当以声音为主。语文合一之世,文字不是靠眼睛看了明白的,还要读出声音来。耳朵听了(等于听语言),而明白其意义。如此,意义相异之语,只要声音相同,就可用相同的字形来代表它。于是(一)有些字,根本可以不造。(二)有些字,虽造了,仍废弃不用,而代以同音的字。此为文字之所以减少。若无此例,文字将繁至不可胜识了。六书之说,见于许《序》及《汉书·艺文志》(作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周官》保氏《注》引郑司农之说(作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昔人误以为造字之法,固属大谬。即以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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