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之晚呢?用人的条件,第一是德,第二是才,第三才数到学识。这是理论上当然的结果,事实上也无人怀疑。考试之所觇,只是学识。这不是说才德可以不论,不过明知才德无从考校,与其因才德之无从考校,并其学识的试验而豁免之,尚不如就其学识而试验之,到底还有几分把握罢了。这种见解,是要积相当经验,才会有的。所以考试之制,必至唐宋之世,才会兴盛。考试之制,其起源是颇远的。西汉以前本无所谓考试(晁错、董仲舒等的对策,乃系以其人为有学问而请教之,并非疑其意存冒滥,加以考试。所以策否并无一定,一策意有未尽,可以至于再策三策,说见《文献通考》)。直至东汉顺帝之世,郡国所举的人,实在太不成话了。左雄为尚书令,乃建议“诸生试家法,文吏试笺奏”(家法,指所习的经学言),史称自是牧守莫敢轻举,察选清平,就可见得考试的效验了。但是自此以后,其法未曾认真推行。历魏晋南北朝至隋,仍以不试为原则。科举之制兴于唐,其科目甚多(秀才系最高科目,高宗永徽二年后停止。此外尚有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均见《唐书·选举志》),常行的为明经和进士。进士科是始于隋的,其起源,历史记载,不甚清楚。据杨绾说:其初尚系试策,不知什么时候,改试了诗赋。到唐朝,此科的声光大好。这是社会上崇尚文辞的风气所造成的。唐时,进士科虽亦兼试经义及策,然所重的是诗赋。明经所重的是帖经、墨义。诗赋固然与政治无涉,经学在政治上,有用与否,自今日观之,亦成疑问。这话对从前的人,自然是无从说起,但像帖经、墨义所考的只是记诵(帖经、墨义之式,略见《文献通考》。其意,帖经是贵人默写经文,墨义则贵人默写传注,和今学校中专责背诵教科书的考试法一般),其无用,即在当日,亦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考试法呢?这是因为把科举看做抡才大典,换言之,即在官吏登庸法上,看做惟一拔取人才之途,怕还是宋以后的事,在唐以前,至多只是取才的一途罢了。所以当时的进士,虽受俗人看重,然在政治上,则所取的人并不多,而其用之亦不重(唐时所取进士,不过二三十人,仍须应吏部释褐试,或被人荐举,方得入官,授官亦不过丞尉;见《日知录·中式额数》、《出身授官》两条)。可见科举初兴,不过沿前代之法而渐变,并非有什么隆重的意思,深厚的期望,存乎其间了。所以所试的不过是诗赋和帖经、墨义。帖经、墨义所试,大约是当时治经的成法,诗赋疑沿自隋朝。隋炀帝本好辞华,所设的进士科,或者不过是后汉灵帝的鸿都门学之类(聚集一班会做辞赋和写字的人,其中并有流品极杂的,见《后汉书》本纪及《蔡邕传》)。进土科的进而为抡才之路,正和翰林的始居杂流,后来变成清要一样。这是制度本身的变化,不能执后事以论其初制的。科举所试之物,虽不足取,然其取士之法,则确是进步而可纪念的。唐制,愿应举者皆“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先试之,而后送省(尚书省)。初由户部“集阅”,考功员外郎试之。玄宗开元时,因考功员外郎望轻,士子不服,乃移其事于礼部。宋太祖时,知贡举的人,有以不公被诉的,太祖乃在殿廷上自行复试。自此省试之外,又有殿试。前此的郡国选举,其权全操于选举之人。明明有被选举之才,而选举不之及,其人固无如之何。到投牒自列之制兴,则凡来投牒者,即使都为州县所不喜,亦不得不加以考试,而于其中取出若干人;而州县所私爱的人,苟无应试的能力,即虽欲举之而不得。操选举之权者,大受限制,被选举之权,即因此而扩大。此后白屋之士,可以平步青云;有权的人,不能把持地位,都是受此制度之赐。所以说其制度是大可纪念的。考试的规则逐渐加严,亦是助成选举制度的公平的。唐时,考官和士子交通,还在所不禁。考官采取声誉,士子托人游扬,或竟自怀所作文字投谒,都不算犯法的事。晚唐以后,规则逐渐加严,禁怀挟和糊名易书等制度,逐渐兴起。明清继之,考试ib.关防,日益严密。此似于人格有损,但利禄之途,应试者和试之者,都要作弊,事实上亦是不得不然的。
以上所说的,均系乡贡之制。至于制科,则由天子亲策,其科目系随时标出。举行与否,亦无一定。唐代故事,详见《文献通考·选举考》中。
对于科举的重视,宋甚于唐,所以改革之声,亦至宋而后起。科举之弊有二:(一)学非所用,(二)所试者系一日之短长。从经验上证明:无学者亦可弋获,真有学问者,或反见遗。对于第一弊,只须改变其所试之物即可。对于第二弊,则非兼重学校不行。不然,一个来应试的人,究曾从事于学问与否,是无从调查的。仁宗时范仲淹的改革,便针对着这两种弊窦:(一)罢帖经、墨义,而将诗赋策论通考为去取(唐朝的进士,亦兼试帖经及策,明经亦兼试策,但人之才力有限,总只能专精一门,所以阅卷者亦只注重一种,其余的都不过敷衍了事。明清时代,应科举的人,只会做四书文,亦由于此)。(二)限定应试的人,必须在学三百日,曾经应试的人一百日。他的办法,很受时人反对,罢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