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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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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阶级
自行表暴。迁徙到别的地方,就不然了。琅邪王氏是世族,别地方的王氏则不然。博陵崔氏是世族,别地方的崔氏则不然。一处地方,就迁来一家姓王的,姓崔的,谁知道他是哪里的王?哪里的崔呢?如此,就不得不郑重声明,我是琅邪王而非别的王氏;是博陵崔而非别的崔氏了。这是讲门阀的所以要重视郡望的原因。到现在,我们旧式婚姻的简帖上,还残留着这个老废物。这时候,所谓门第的高下,大概是根据于:(一)本来门第的高下。这是相沿的事实,为本地方人所共认,未必有谱牒等物为据。因为古代谱牒,都是史官所记。随着封建的崩坏,久已散佚无存了。(二)秦汉以来,世家大族,似乎渐渐的都有谱牒(《隋书》著录,有家谱、家传两门。《世说新语》《注》,亦多引人家的家谱)。而其事较近,各家族中,有何等人物、事迹,亦多为众人所能知、所能记,在这时期以内,一个家族中,要多有名位显著的人,而切忌有叛逆等大恶的事。如此,历时稍久,即能受人承认,为其地之世家(历时不久的,虽有名位显著的人,人家还只认为暴发户,不大看得起他。至于历时究要多久,那自然没有明确的界限)。(三)谱牒切忌佚亡,事迹切忌湮没。傥使谱牒已亡;可以做世家的条件的事迹,又无人能记忆;或虽能记忆,而不能证明其出于我之家族中;换言之,即不能证明我为某世家大族或有名位之人之后;我的世族的资格,就要发生动摇了。要之,不要证据的事,要没人怀疑;要有证据的事,则人证物证,至少要有一件存在,这是当时判定世族资格的条件。谱牒等物,全由私家掌管,自然不免有散佚、伪造等事。政治总是跟着社会走的。为要维持此等门阀制度,官家就亦设立谱局,与私家的谱牒互相钩考,“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了(亦柳芳语)。

    当这时代,寒门世族,在仕途上优劣悬殊;甚至婚姻不通,在社交上的礼节,亦不容相并(可参考《陔余丛考·六朝重氏族》条)。此等界限,直至唐代犹存。《唐书·高士廉传》及《李义府传》说:太宗命士廉等修《氏族志》,分为九等,崔氏犹为第一,太宗列居第三。又说:魏大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孙迭为婚姻。唐初作《氏族志》,一切降之。后房玄龄、魏徵、李勣等,仍与为婚,故其望不减。义府为子求婚不得,乃奏禁焉。其后转益自贵,称禁婚家,男女潜相聘娶,天子不能禁。《杜羔传》说:文宗欲以公主降士族,曰:“民间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卢邪?”可见唐朝中叶以后,此风尚未铲除。然此时的门阀,已只剩得一个空壳,经不起雨打风吹,所以一到五代时,就成“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之局了(《通志·氏族略》)。这时候的门阀,为什么只剩一个空壳呢?(一)因自六朝以来,所谓世族,做事太无实力。这只要看《廿二史札记·江左诸帝皆出庶族》、《江左世族无功臣》、《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各条可见。(二)则世族多贪庶族之富,与之通婚;又有和他通谱,及把自己的家谱出卖的。看《廿二史札记·财昏》、《日知录·通谱》两条可见。(三)加以隋废九品中正,唐以后科举制度盛行,世族在选举上,亦复不占便宜。此时的门阀,就只靠相沿已久,有一种惰力性维持,一受到(四)唐末大乱、谱牒沦亡的打击,自然无以自存了。门阀制度,虽盛于魏晋以后,然其根源,实尚远在周秦以前,到门阀制度废除,自古相传的阶级,就荡然以尽了(指由封建势力所造成的阶级)。

    然本族的阶级虽平,而本族和异族之间,阶级复起。这就不能不叹息于我族自晋以后武力的衰微了。中国自汉武帝以后,民兵渐废。此时的兵役,多以罪人和奴隶充之,亦颇用异族人为兵。东汉以后,杂用异族之风更盛。至五胡乱华之世,遂习为故常(别见第四十五章)。此时的汉人和异族之间,自然不能不发生阶级。史称北齐神武帝,善于调和汉人和鲜卑。他对汉人则说:“鲜卑人是汝作客(犹今言雇工),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凌之?”对鲜卑人则说:“汉人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疾之?”就俨然一为农奴,一为战士了。但此时期的异族,和自女真以后的异族,有一个大异点。自辽以前(契丹为鲜卑宇文氏别部,实仍系五胡的分支),外夷率以汉族为高贵而攀援之,并极仰慕其文化,不恤牺牲其民族性,而自愿同化于汉族。至金以后则不然。这只要看五胡除羯以外,无不冒托神明之胄(如拓跋氏自称黄帝之后,宇文氏自称炎帝之后是),金以后则无此事;北魏孝文帝,自愿消灭鲜卑语,奖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自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然除此以外,亦未有拒绝汉族文化的。金世宗却极力保存女真旧风及其语言文字。这大约由于自辽以前的异族,附塞较久,濡染汉人文化较深,金、元、清则正相反之故。渤海与金、清同族,而极仰慕汉人的文化,似由其先本与契丹杂居营州,有以致之,即其一证。对于汉族的压制剥削,亦是从金朝以后,才深刻起来的。五胡虽占据中原,只是一部分政权,入于其手。其人民久与汉族杂居,并未闻至此时,在社会上,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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