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战争猛犬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一章
——事后得知是公司的三个秘书——每人拿1股,余下股全归布朗先生所有。这样,实际上是他在操纵这家控股公司,而董事会只不过是他的代言人而已。

    公司筹资成立大会初步定于12天后或者打那以后的任何时间里召开,只要布朗先生事先能来信说明他何时将来卢森堡出席会议。等这一点谈妥后,香农离开了财会公司。

    他赶在银行关门前回到那儿,归还了那张支票,再将这笔4000英镑转汇到他在布鲁日银行的账户上。然后他找好旅馆,当晚就在卢森堡过夜。虽说他已预订好明晨飞往汉堡的机票,但他还是请旅馆的职员再打电话到机场证实了一下。他的下一个目的地是汉堡,是去寻找武器的。

    军火交易是当今世界上除毒品买卖外利润最大的生意。因此毫不稀奇,世界各国政府都深深卷入其中。自从1945年以来,是否拥有本国自己的军火工业,几乎已成了一个国家的威望所在。这一行业空前繁荣兴旺,产品到70年代初便已多到这样的程度:据估计,住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男女老少,每人平均都能分到一件武器。除了爆发战争,平时制造出的大量军火根本无法消耗。所以,合乎逻辑的解决办法不是将多余的武装弹药推销出口就是发动战争,或者两者同时并行。可是,由于世上几乎没有哪国政府愿意使本国步入战火,但为了以防万一又不愿坐看自己的军火工业衰败下去,于是多年以来各国军火工业的重点一直放在出口上。为达此目的,列强们各自都豢养了大批薪金优厚的武器推销员,在世界各地到处奔波。他们巧舌如簧,想方设法地劝说所有那些担心自己的军火不够充足的当权者们前来购买他们国家生产的武器,或者挖空心思,诱惑那些忧虑手中的武器不够先进的统治者们尽快更新装备。

    不过,列强们却从未关心过,他们售出的百分之九十五的军火,那些买主们用来镇压本国人民以维持他们的独裁统治,而不是用来抵御外国侵略。合乎逻辑的是,军火交易的兴起正是西方国家相互激烈竞争、抢夺利润的产物,随着俄国开始大量制造武器,军火出口自然也就变成扩张霸权的重要手段。

    渴望攫取更多的利润与妄图扩大政治影响二者相互作用着,交织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计算网,世界各大强国都在日以继夜地对此加以精心盘算。假如一个列强向A国出口武器,但拒绝卖给B国,那么它的竞争对手将会立即迫不及待地将军火售予B,而不给A。这就叫做维持力量平衡,和平也就因此而得以维持。在军火生意中,赚取利润是始终如一的目标,这是条永恒的原则,惟一能与之分庭抗礼的是政治上的需要。出于扩大势力范围的需要,列强们往往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利润。因此赚钱的本能和政治上的野心相互牵扯着,把世界各国的国防部和外交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任何一个国家,假如仅仅打算建立起自己的初级军火工业,其实并不困难。制造步枪、自动武器及两者使用的弹药和手榴弹、手枪,相对来说都不复杂,对技术水平、工业基础及各种原料的要求并不高。但是小国由于自身的需求量甚少,不值得为此建立一套相应的工业设施,所以通常是从大国那里购买武器成品。此外,他们也明白,本国落后的工艺水平使得他们实在无法在军火出口市场上与他人抗衡。

    虽然如此,在过去的20年里,相当数量的越来越多的二流强国大力发展并建立起本国的基础军火工业。一般说来,生产的武器越复杂,困难也就越多,能够制造的国家也就越少。制造小型武器很容易;生产大炮、装甲车、坦克却并非易事;要想建立一整套造船工业体系,生产现代化的战舰,更是难上加难,制造先进的喷气式战斗机和轰炸机则最为艰巨。因而,人们常以一个国家所能制造的最尖端的兵器和该国不得不进口那些它不能生产的武器来衡量其军火工业发达的程度。

    在西方世界中,主要的军火生产与出口国家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西德(1954年签订的巴黎条约禁止它制造某些武器)、瑞典、瑞士、西班牙、比利时、以色列和南非。瑞典和瑞士虽属中立国,但仍然生产并出口非常先进的武器。以色列和南非建立起本国的军火工业则是由于它们处境特殊,不愿在出现危险时过分依赖任何国家,这两国的军火都极少出口。余下的国家均属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它们之间有一项共同的防御政策。由于军火出口牵涉到外交政策,这些国家还在一种不甚明确的程度上相互配合,共同行动。向它们之中任何一国申请购买武器,都得经仔细审阅后方能决定是否同意,再最终售给武器。基于同样的理由,任何购买它们武器的小国都必须签订一项书面协定,保证不得在未经它们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买来的武器转交给第三方。换句话说,这些国家在同意出售武器前,总是要问上许多问题,而且通常是由外交部而不是军火出口部门最后拍板批准。这样,几乎所有的军火生意都难免成了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交易。

    东方集团的武器是相当规范化的,主要来自俄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中国作为后起之秀,其军火工业水平如今已达到了相当先进的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