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还是什么时候,我忘记了。反正打从我要你把手压在我喉咙上,你就一直想问。”
“你早就知道了?”
“是啊。”
“你就一直在等我开口?”
“我担心你问,但又怕你不问。”她说,“约翰,我爱你。”
“不过……”
“不,并没有什么不过。在我迷恋你到难以自拔之后——没错,迷恋这个词,一点也不夸张——”
“这词你爱用就用吧。”
“你好像在跟我说话,透过你的书,我也好像能跟你交谈似的。从一开始,我就想要你,你不知道吧,至少没有意识到。约翰,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心里多少有数。”
“你只是不想说出口而已。这件事情你是明白的:我想要你杀我。”
“你当时应该没意识到才对。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当我发现这不是真的之后。”
“那是什么时候?”
“在我把你的手压在我的脖子上,在我要你杀我的时候。”
“求你。”
“真的,我就是要你杀我。你没有下手,当然。我突然了解:我要的就是这个,走过这么一遭,我发现我再也不想要了。也许早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或是我第一次去找梅蒂雅的时候,我就不再希望死去。”
“梅蒂雅就是那个穿洞的女人?”
“是的。”
“除去阴毛、剪了头发,在两个乳头上穿了小金环。”
“就是我开始用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那一天,”她说,“也是我用艺术的方式,抒发我的疯狂的那一天,更是发现我可以保持自我,而且仍然能活下去的那一天。只是有一部分的我,始终没有苏醒,不曾觉悟,一直希望我能死在你的手里。”
“直到我不肯下手,它才罢休。”
“直到你不肯下手,它才罢休。”
“所以,在查尔斯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已经不重要了。”
“可不是?”她说,“我不早就告诉你了?”
“你知道,”他说,“左思右想,只有一件事情,让我觉得我有杀人嫌疑。”
“那只兔子。”
“那只兔子。我总不可能去偷别人的东西吧。如果真是我拿的,那我一定陷入空前未见的混乱当中,再如果当时的我,已经到了那般疯狂的地步……”
她站起来,拿着小兔子回到床上。“实在是很可爱。”她说,“但我不相信你是故意拿的,应该是漫不经心吧。你看到了这个小玩意儿,觉得很有意思,顺手拿起来,然后,她要你上床,或是做别的事情,你往前走了两步,赫然发现手上这只小兔子,你又懒得走回头路,干脆先放进口袋。”
“等会儿再放回去。”
“然后你跟那个可怜的女士上床,完事之后,只想赶快回家,ib.把兔子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回到家,发现了这只小兔子,然后,你想,妈的,我得把它还回去,那不是还得见到她?”
“也许可以寄还她。”
“这也是个方法。”她说,“如果第二天,你马上就发现这只小兔子的话,你大概会想还回去,等到你……”
他想了想。“你知道吗?”他说,“你的说法非常有道理。”
“我知道。不管是谁杀了那位女士,你都不大可能故意取走这只小兔子。”她端详手中的小兔子,转向他。“我是说,这只兔子不像你的图腾。你比较像熊。”
“对,我觉得我比较像一头大笨熊。”
“可爱的大笨熊。”她说,“要说谁?像兔子,我觉得我还比较像。”
“没错,你干起来很像兔子。”
“那就说定了,”她说,“你是熊,我是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