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汽油弹,或者叫莫洛托夫鸡尾酒从窗子扔进去。但是,厚玻璃可能没那么容易砸碎,万一它弹回来,掉在人行道上爆炸,一切功夫不都白费了?
就是事先想到这点,他才买了一把榔头。但是,等他走到那里,才发现酒吧大门敞开,还用一根钩子钩好。不知道是冷气机坏了,还是屋内的烟雾太浓。
这样一来,他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站在门边,购物袋放在脚边,拿出一瓶鸡尾酒,点火,往酒吧后面,也就是有乐团演奏的地方一扔,然后一声巨响,火舌乱窜。他急着点燃另外一瓶ib.鸡尾酒,根本没时间注意外界的反应,这次他瞄准前方吧台的散客,炸弹在镜子前爆炸。
他拿起购物袋,赶紧离开。
在脸颊,他没法看透镜子打量里面的情形,不过,里面的人也看不到外面。他站在窗户旁边,等街上没车,没人注意他的时候,把两枚汽油炸弹夹在左边腋下,右手拿着榔头,狠狠地朝窗户砸去。
他同时点燃两枚炸弹,一个个地往窗户缺口里扔去,顺手把榔头也丢了进去,反正他也不需要这玩意儿了,死之列又没有窗户。
他的朋友的头还是剃得精光,带着耳环在门口把风,一认出他,微笑向他打招呼,“你好,老爹。”他说,“好像有点过了上床时间。”
他挨过去,嘴里嘟囔着为什么他没法入睡的废话。“这就是为什么我上夜班的原因。”这家伙说,“我这辈子晚上都睡不着。袋子里是什么?给佛陀带什么来啦?”
“你叫佛陀?”
“他们这么叫我,三明治啊?”
“比三明治好得多了。”他说,把袋子递给他看,不过刻意放得低低的,引他弯腰看个清楚。刮胡刀握在他的左手上,早就掀开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割断佛陀的喉咙。鲜血像喷泉一样地喷了出来,他退得不够快,身上沾到了好一些,不过,这也没办法。
可怜的佛陀倒在他的脚下,拼命想用手掩住一直往外流血的伤口,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置信,嘴巴开开合合,却听不到声音。
最难的部分已经解决了,剩下的就跟儿戏一样,打开无人把守的大门,走到楼梯口,点燃最后两枚莫洛托夫鸡尾酒,朝什么也看不见的下面一扔。他把两个塑胶打火机放进购物袋——还有一个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一起扔进火场。
尖叫、哭泣、火焰……
他去外面找他的刮胡刀。刚才他没收起来,现在,他看到佛陀已经倒在了上面,隐约可以从佛陀赤裸的肩膀下瞥到刀柄的一端,鲜血聚在周遭。他决定不必麻烦了。从这把刀也追不出什么名堂,不可能有店员记得。未卜先知,偷这把刀是正确的决定。
回到旅馆,他淋浴,把胡子刮干净。他用的是一次性刮胡刀,刚好跟打火机是同一家制造厂商。他不知道怎么用折叠式刮胡刀,他用来杀了佛陀的那种,来刮胡子。
他觉得这个人很好,在粗鲁、阳刚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柔的心。泪如泉涌,他不得不暂时放下刮胡刀,因为他根本看不清楚。他使劲地眨了几下,低头感念佛陀的牺牲。
回到房间,他看到衬衫与外套袖口有几滴血迹,看来鞋子上也沾了不少。鞋子可以洗,外套上的血迹也可用海绵蘸点水轻轻拭去。当然,经过鉴识,还是会有血迹反应,不过,等警方真的找上他,有没有证据也没差别了。
衬衫不必费工夫料理,明早直接扔了就是。二加仑装的橘色塑胶容器里面,还有两夸脱汽油。该不该把容器留着呢?说不定还派得上用场。
不,需要的话再买就成了,先扔了比较安心。他上床睡觉,很快就发现他不该把枕头套一并扔了。他把购物袋扔下去时,枕头套还在里面。他本来想把它拿出来的,但是念头一闪而逝,还没仔细想清楚就忘了。丢了也无所谓,上面一定是浓浓的汽油味,只是睡在光光的枕头上,也很不舒服。粗粗的纤维,像是床罩布料,触脸生疼,更何况他还刚刚刮过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