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刚点的那支烟。没有滤嘴的骆驼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抽这种烟了。”
“我的确是濒临绝种的动物,但是……”
“怎么啦,约翰?”
他把香烟从嘴里抽出来,看了一眼,把它摁进烟灰缸里。“完全符合你们正在追查的对象?这些特征是谁向你们描述的?”
“很多人跟我们说,东一点、西一点凑起来的。”屠夫说,“其中包括你的名字叫做布莱尔·克雷顿,是个作家。”
所以我们也不太可能把你和别的约翰·克雷顿搞混。
“所以我是那个跟玛丽琳·费雪一起回家的男人。从哪里回到她家?”
“一家叫做‘鱼壶’的酒吧。你不会刚好知道这家酒吧吧?距离雪瑞丹广场大概几条街的样子。”
“在克里斯多福街上。”他说,“我当然知道。我成天在那里,一个星期起码去四次。那间酒吧还叫做‘狮头’的时候,我就是常客。然后,店东换人,改名叫‘猴爪’,我就不去了。再来才是‘鱼壶’。这家店可有历史了。它原本在麦克道格街,地久天长,好像从来没有动过,然后搬到第三大道西边的角落,最后,连我也没有想到,这家店竟然在‘狮头’那个老地方落脚,至少,‘鱼壶’这个名号是搬过来了……”
“所以,你开始在那里流连。”
“那是我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多半接近傍晚,一天的写作结束的时候。”
“晚上偶尔也去一下吗,约翰?就像是前天晚上。”
“前天晚上……”
“不急,你慢慢想。想起来了,对不对,约翰?你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是想起了一些事情来了。”
“喔,我的天啊。”他说,“那个到处招摇的婊子?”
“你想起来了,对不对?”
“就是她吗?”他说,“短头发,颜色有点咖啡,又有点红红的,住在伟佛利的那个?”
“应该是查尔斯街。”雷迪说。
“头发颜色就是你说的那样,一点也没错。”屠夫说,“长短、颜色都没错。你做得很好,约翰。”
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真他妈婊子养的。“查尔斯街?”他说,“我们从酒吧出来之后,先往北走到伟佛利,然后,在查尔斯街的角落转了个弯的样子。应该是查尔斯街。你说她叫什么名字?玛丽琳·费雪?她跟我说的名字,好像不是这一个。”
“她跟你说她叫什么名字,约翰?”
“如果再听到的话,我会分辨得出。她没告诉我她的姓。但是,她的名字的确不是玛丽琳。”
“你在‘鱼壶’见到她的吗?”
“我在吧台喝酒。她走了进来,挑上我了。”
“她挑上你了?”
“怎么啦?她不是这么说的吗?如果我是想主动找个女人上床,根本不会到‘鱼壶’去。”
“为什么呢?”
“大家到那边去是纯喝酒。”他说,“聊聊天,消磨时间。有的时候,你会跟某个人回家,但撞来撞去都是老朋友,大家喝得醉醺醺的,疯言疯语,反正已经丧失理智了,两个人都觉得可以一起回家,醒来后,才发现只是误会一场。下一次,你们在酒吧里撞见了,不是装作根本没这么一回事,就是装作你们俩玩得非常尽兴。”
“所以,你跟玛丽琳·费雪也是这么回事吗?”
他摇摇头。“问题就出在这里。她不是这家酒吧的常客,至少我以前没见过她。她走进来,巡了一遍,就像是逛街选购一样。我想,我可能最接近她的标准了,所以,她朝我走过来,嘴里叼了根烟。”
“要你帮她点烟?”
“并不是,她把香烟扔到一边。”他回忆说,“看着我放在吧台的香烟。”
“骆驼牌。”
“她说,好久没有看到这种牌子的香烟了。我给她一支,为她点上。我就跟她说,烟酒不分家,如果她还想抽烟,就该来杯酒,不管她点什么,我都请客。”
“野火鸡。”
“你们还蛮厉害的。没错,天啊,是野火鸡,因为接下来她说,她家有一整瓶那玩意儿,就在街角,于是她把我连推带拉地带到她的公寓。我应该顾全男人颜面,说我挑上她,但事情不是这样,倒过来,是她挑上我的。”
“还把你带回家?”
“是啊,她是怎么说的?说我找上她?”
“你为什么觉得她会那样说,约翰?”
“谁知道她会怎么说?她就是那种招蜂引蝶的婊子!我告诉你,我这么老了,哪有资格到酒吧挑三拣四?我真的老了,四十七了,下个月就四十八了,我根本没有力气乱睡我不认识的女人了。”
“有的时候,喝了两杯,你知道的……”
“这倒有可能,喝糊涂了,会做奇怪的事情。”
“你在她的公寓里,又喝了多少?”
“一杯,然后我就回家了。”
“只喝了一杯,就回家了?”
“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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