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及他自己的敏锐观察。这并不是贬低《包法利夫人》;不过如此伟大的一部作品,不是像《高老头》和《大卫·科波菲尔》那样通过天马行空般的自由想象写出来的,而是几乎靠纯粹推论写出的,说来实在奇特。
人们很自然地会问自己:既然福楼拜如此地下苦功夫,那么对于他所追求的理想文体,最终要接近到什么程度才行?文体这个话题,一个外国人可不好妄言,哪怕他精通这门语言也不行。其中的精巧、优美、微妙、恰切、节奏,都是他很难领会的。他必须接受本地人的意见才行。在福楼拜死后的那一代法国人当中,他的文体受到了高度的评价;如今则不比从前。今天的法国作家认为其缺乏自发性。如我之前所提到的,他对“这种新的准则,即写作必须同讲话一样”怀有一种恐惧。当然了,人宁可讲话像写文章,也不要写文章像讲话,然而书面语言只有深深扎根于当前的口语才具有生命与活力。福楼拜是个外省人,他的文章往往使用乡土语言,让追求正统者甚为不快;我相信对于一个外国人而言,除非专门为其指出来,否则他是不会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他也不会觉察出福楼拜有时所犯的语法错误(如同每一个写作的作家一样)。没有几个英国人,即使能轻松愉快地阅读法语的人,能够指出下面的短语有何语法错误:“Ni moi!reprit vivement M. Homais,quoiqu'il lui faudra suivre les autres au risque de passer pour un Jésuite”;更没几个说出如何改正的。
法语倾向于修辞,而英语倾向于意象(由此造成了两个民族之间的极大差异),福楼拜的文体,其基础就是修辞。他大量(甚至过度)地运用了三项式手法。这种句子由三部分构成,通常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依次排列。它是达到平衡效果的一种简单满意的方法,演说家们对之可谓是充分利用。下面是来自伯克的一个例子:“他们的愿望应该对他非常重要;他们的意见应该受到高度尊重;他们的事务应该受到不断的关注。”福楼拜一直没有摆脱这种句子,其危险就是,一旦用的次数太多,就会造成单调。福楼拜在一封信中写道:“我被明喻所包围,就像有些人被虱子缠身一般,我倾尽自己的一生时间去碾压它们,我的措辞充满了这些东西。”批评家们说过,在他的信中,明喻是自发性的,而在《包法利夫人》中,却过于矫饰、工整平衡,显得不够自然。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夏尔·包法利的母亲来拜访爱玛及其丈夫,“Elle observait le bonheur de son fils,ave sileriste,e quelqu'un de ruiné qui regarde,à travers les carreaux,des gens attablés dans son ane maison.”这句话写得让人叫绝,可其中的明喻本身实在是太惹眼了,分散了你的精力,你本应关注的是故事的气氛:明喻的目的则是要增加表述的力量与意义,而不是对其进行削弱。
据我所发现,当今最优秀的法国作家都刻意避免修辞。他们力图简单、自然地把要说的话说出来。他们避免明喻,就好像明喻确实是福楼拜比作的害人虫似的。我相信,这就是他们往往不太尊重他的文体的原因,至少是《包法利夫人》的文体,因为等他写《布法与白居谢》的时候,已经放弃了装点性的修辞;这也是他们喜欢他的书信中那轻松、流畅、自然的风格,而不喜欢他那些伟大小说里造作风格的原因。当然,这只是个样式问题,我们并不能据此判断福楼拜文体的优劣。风格可以如斯威夫特般拘谨,如杰里米·泰勒般华丽,或者如伯克般夸张:哪种都不错,至于你喜欢哪个、不喜欢哪个,完全取决于你个人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