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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匠与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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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这些信出自不同人之手。此种方法的长处便是极富真实感。读者很容易就会以为,这都是些真的信件,由信中声称的人所写,由于误信了小说家才落入其手。真实性是小说家最力求达到的效果;他想让你相信,他讲的故事真的发生过,即使故事本身像敏豪生男爵的经历一样难以置信,或者像卡夫卡的《城堡》一样惊悚可怖。不过这种体裁也有重大缺陷。它讲起故事来拐弯抹角、复杂繁琐,而且节奏拖沓得让人无法忍受。书信往往冗长啰嗦,包含很多无关的内容。读者逐渐感到厌烦,于是它也就绝迹了。这种方法产生了三部可以称之为杰作的小说:《克拉丽莎》、《新爱洛伊丝》、《危险的关系》。ib.

    可是也有一类第一人称的小说,在我看来,既避免了这一方法的弊端,又充分地利用了它的长处,或许这算得上是写小说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了。如何巧妙地运用这种方式,从赫尔曼·麦尔维尔的《白鲸》中就能看出来。在这类小说中,作者本人在讲故事,但他并非主人公,所讲的也并非他自己的故事。他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跟其他的人物均或多或少地有着紧密联系。他的作用不在于决定情节,而是作为参与情节的那些人物的知心朋友、调解人、观察人。就像希腊悲剧中的合唱队,他对自己亲眼所见的情景进行思考;他可以哀伤,他可以劝告,但他没有能力左右事件的进程。他对读者吐露真情,把自己所知晓的、希望的、害怕的,全都告诉读者,即使是自己茫然不知所措时,也都坦言相告,不必像亨利·詹姆斯笔下的斯特雷瑟那样,仅仅因为不愿让人物泄露作者有意隐瞒的事情,就要把他搞得愚蠢不堪。相反,他完全可以是个头脑敏锐、辨别力强的人。由于对故事中的人物(包括他们的性格、目的、行为)具有共同的兴趣,叙事人和读者的观点得以统一起来;叙事人在读者心中激发起了一种对所创人物的亲近感,它同叙事人自身的感受是一样的。他可以把人物塑造得让你心生同情,甚至罩上高尚的光环,而在主人公兼叙事人的小说中,这么做则很容易引起你的反感。如果一种写小说的方法能够诱发读者对人物的亲切感,并增加其真实性,这种方法无疑是很值得推荐的。

    现在,我斗胆说一下,在我的心目中,一部优秀的小说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它应当具有一个能够激发广泛兴趣的主题,我这么说,所指的不仅仅是能让一部分人(不管是批评家、教授、高级知识分子、巴士售票员还是酒吧招待员)感兴趣的主题,而且是具有广泛人性的主题,能够吸引所有的普通男女;此外,还应当具有持久趣味的主题:如果小说家所选择的题材只有一时的趣味,那他可就太轻率了。当这类题材过了时,他的小说就会像上个礼拜的报纸一样不值一读了。作者所讲述的故事必须前后连贯、让人信服;它应该有开头、中间、结尾,而且结尾应该是开头自然发展的结果。情节应当具有可能性,它不光要发展主题,还应脱胎于故事。作者创造出的人物应该具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该源于其性格;绝对不能让读者说:“某某决不可能这么做”;相反,应该让他不得不承认:“某某这么做,正是我所预期的。”我认为,倘若人物自身又非常有趣,那就更好了。就福楼拜的《情感教育》而言,他的这部小说在众多杰出的批评家当中备受赞誉,但他所选择的那个主人公却毫无个性与特色,简直索然无味,以至你根本不可能去关注他的行为或遭遇;结果呢,尽管该书亮点颇多,还是令人难以卒读。我觉得自己应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人物应当具有个性:要想指望小说家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实在是勉为其难;他的素材是人性,而尽管人有各种类型和境遇,这些类型却并非无穷无尽,而且小说、故事、戏剧、史诗的创作,都已有数百上千年的历史,所以一个作者要想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可能性可谓微乎其微。纵观整个小说史,我所能想到的唯一一个绝对原创的人物就是堂吉诃德,可就连他,某位博学多才的批评家也为之找到了一位遥远的先人,闻听此事,我也并不惊讶。一个作者,假如他能够透过自身的个性来看待笔下的人物,假如他的个性不同凡响,以至让人物给人以原创的错觉,这就已经很幸运了。

    正如行为源于性格,语言亦是如此。一位上流社会的女性,谈吐就该像个上流女性,一个妓女,说话就该像个妓女,一个探听赛马情报的,或者一个律师,也都应当符合各自的身份。(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讲起话来总是很像亨利·詹姆斯和梅瑞狄斯,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对话既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成为作者发表个人见解的场合;它应当有助于刻画讲话人的性格、推进故事发展才行。叙事部分应该生动、扼要,在篇幅上,只要把相关人物的动机及其所处的环境交待得清楚可信就行了,无需再长。行文力求简洁,让受过一般教育的人都能轻松阅读,风格应当适合内容,就像一只漂亮的鞋适合一只匀称的脚一样。最后,小说应该趣味十足。我把该点列在最后,但实际上,它是最关键的条件,假如缺了它,其他条件就都没意义了。一部小说,其中的趣味越是发人深思,那就越好。趣味一词具有好多含义。其中一项就是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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