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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说。“不过扯不上关系。”
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内心暗暗庆幸她总算没有问常人之所ib.问,问得我满心不快:“巴雷特?跟那个堂名一样?”因为,我一向有块特殊的心病,最怕人家把我跟出资兴建巴雷特堂的那一位拉上关系。巴雷特堂是哈佛园里最大也最丑的一座建筑物,也可以说是显示我家财力和势派、宣扬我家“信爱哈佛”臭名的一座超巨型纪念碑。
此后,她就不大作声了。难道我们真这么快就无话可谈了?还是因为我跟那位诗人沾不上边,她就不愿意照我了?到底什么缘故呢?看她只是坐在那儿,对我似笑非笑。为了不致没事可做,我就拿起她的笔记本翻翻。她那手字也真怪——写得又小又细,一律都是小写字体,没有一个大写字母(她是想以爱·埃·卡明斯①自居?)。我见她还选了些非常“尖端”的课程:作曲学105,音乐150,音乐201——
①爱德华·埃斯特林·卡明斯(1894—1962):美国诗人。哈佛大学出身。他在书写方式上标新立异,不用大写字母,自己身名e.e.cummings。
“音乐201?那不是研究生念的吗?”
她点点头表示是,掩饰不住内心的那份得意。
“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复调音乐。”
“什么叫复调音乐?”
“反正不是什么色情音乐,预科生。”
我干吗要受她这腌臜气?难道她不看《猩红报》①?难道她还不知道我是谁?
①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大学的校旗是猩红色的,所以校报也以《猩红报》为名。
“嗨,你真不知道我是谁?”
“知道,”她带点儿轻蔑的口气回答说,“巴雷特堂不就是你的吗。”
可见她并不知道我是谁。
“巴雷特堂才不是我的呢,”我抓住了她的语病。“那不过是我曾祖父捐献给哈佛的。”
“好让他那个不怎么样的曾孙能十拿九稳进哈佛!”
这简直叫人忍无可忍。
“詹尼,既然你认定我是个狗熊,那又何必硬逼我请你喝咖啡?”
她两眼对我直瞅,微微一笑。
“我喜欢你那副身板哪,”她说。
要成为一个大英雄,条件之一就是要不怕做狗熊。这话一点也不矛盾。“哈佛精神”有一个特征,就是总有本事反败为胜。
“今天球运太糟了,巴雷特。幸亏你打得出色,实在出色!”
“真是谢天谢地,大家总算挺过来了。我知道大家都憋着一肚子气:这一仗说什么也要赢下来!”
能大获全胜,那自然更好。不过,只要有可能,能在最后一分钟赢球也很不错。那天我送詹尼回她的宿舍时,我就没有死心:我还想争取最后战胜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
“听着,你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星期五晚上达特默思①要来比冰球。”
①达特默思指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默思学院。
“那又怎么?”
“那就希望你来看呗。”
她的回答流露出了拉德克利夫女生对体育比赛例有的那份“敬意”:
“我凭什么要去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若无其事地应道:
“就凭上场的有我。”
接着是片刻的沉默。我想当时我连雪花飘落的声音都听见了。
“那你是在哪一队?”她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