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艳艳不必费多大苦就能考到好成绩,人又漂亮可爱,‘既有势且有礼貌,这就难能可贵,简直是不世天才!
“人们总是宠爱天才。”
所以人人都喜爱李艳艳。
不只是老师,连同学们也如是。
他们跟着李艳艳,也不知是为了要和她好,还是可以常常到她那座华贵的别墅里玩;
司星眼总是不去。
她不想去沾这个光。
李艳艳曾经约过她。
司星眼坚持不去。
“今天是我生日,”李艳艳哀求的样子有一种纤尊降的楚楚可怜;“你就来一下,好吗?”
司星眼在担心她没有一件见得场面的衣服。
李艳艳见她毫不动容,便说:“你不来也罢;今天得陪我逛逛书店好不好?”
李艳艳每句话都问人:“好不好?”谁忍心说得出:“不好”。
——逛书店?这倒是可以的。
李艳艳跟司星眼没逛几家书店,便忽然转入一家侧店里,东挑西拣,拿司星眼身材比了又比,才叫售货员这套漂亮的衣裙包起来。
付了账后出了门,李艳艳才把这礼盒送给司星眼。
司星眼吓了一跳,坚不肯放。
“你要收的,”李艳艳说,“你既不肯去我家,又又肯接受我的礼,甚么意思嘛你!”
司星眼百辞不得,只好说:“我去你家,礼,我还是不要了。”
“去我家还不接受我的礼?”李艳艳说罢,跟她摆摆了手就上车子,拜拜去了。
司星眼只好穿上这件华贵的彩衣?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原来也是个公主,在镜子里。
晚上,他去李艳艳的豪华别墅赴约,除了发现人人都是公主之外,还看见盛装的李艳艳,像一位仙子!
也许李艳艳那一次约她,并不是要使她难过。
可是她很难过。
原来那天是李艳艳的生日,她的父母特别为她安排盛大的舞会,到贺的人客很多。
虽然人多,李艳艳还是很注重她的来临,时时特别过来“照顾”,介绍朋友给她认识。
司星眼却怕给人“特别照顾”,因为那会使她感觉到自己跟他们是“非我族类”。
而且她看到李艳艳一家子乐也陶陶,父母和亲友对李艳艳的溺爱,就想到自己的“家贫百事哀”。
更难过的是:李艳艳介绍有朋友中,其中两位是洋人。
这两个美国小伙子,对司星眼特别感到兴趣,不断的过来凑兴,和她搭讪。
糟的是司星眼的英语会话劣极,这跟她英文考试成绩,绝对是两回事:她会读能写,能记单字能深字,就是少有机会与人交谈。
她一急,就更加说不出来,而且还有几句答错了。
错得离谱。
那对洋人兄弟终于搞清楚司星眼的英语能力,尽笑得明目张胆。
司星眼自尊心在淌血。
李艳艳也不高兴。
她用流利的英语反挫他们:“梦妮说的不成,但写得比你们还好。我不认为这有甚么可笑的,倒是你们住在中国人的地方那么久,中国话都说不来几句。”
她们虽不同系,但还是常有人拿她们两人来比较。
司星眼发育得好,骨肉调匀,肤色略带古铜,无论甚么衣服穿上去,也能愿得出她的身材娇好;如果说现在流行波姬小丝式的美人,青春和艳丽,同时逼人,既要妩媚又要帅气,司星眼就具备了这种一石二鸟的素质。
李艳艳则是小家碧玉。珠圆玉润。人们看到她,不仅觉得她美丽,还进而觉得她有杀机,更会觉得她人品好。——其实人品好不好,只有天知道。司星眼就为这一点很不服气。偏在这时候中森明菜红得发紫,像一道名菜一般被人点叫个不停,以致…个囤团也被人看作是美女。
结果在选校花的时候,司星眼竟以两分之微,败了给李艳艳。
司星眼当然不忿。
她肯定自己占了很大优势:她有健康的肤色、高挑的身裁、三围也十分标准,哪像李艳艳,空有一张被人夸张为“人见人想吻”的脸,而上身像花盆,下身似火腿!
——如果不是还要比歌声……
当评分难判谁胜谁负的时候,评判便出了三个难题作为考验:
那是游泳、跳舞和唱歌。
她就输在唱歌一节上。
因为她的声音不适合唱歌。
从此以后,她更不开心。尤其是她落败之后,可能是郁郁寡欢的样子给人看出来之故罢,大家都叫起她名字的谐音来了:
“死心眼!”
“死心眼!”
好!既然
叫我“死心眼”,我就死心眼给你们瞧瞧。
她决心不睬李艳艳。
李艳艳千方百计的想跟她要好,她都冷若冰霜、藉故避开。
可是李艳艳依然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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