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他就怀疑妻子已经有了外遇。后来老婆变本加厉起来,竟要求分手,这一切都让丈夫无法忍受,尊严受到了极度伤害。
那天妻子又吵闹起来,非要出去散散心,说没看过海,要去海边看看。没办法就开车带她去了塘沽,返回市里时已经深夜,突然老婆又提出去大港溜一圈。这时丈夫已经忍耐不住了,就在车上和她发生了争吵。车到了津港公路,妻子说要下车自己回去,丈夫气愤万分,就赌气说,要走马上给我滚出车。妻子竟然没有犹豫,在行驶中打开车门就跳了出去,丈夫大吃一惊,停车回头一看,妻子已经被后面跟随的一辆货车卷进轮子下。丈夫脑子一片空白,惊恐、气愤、失望、悲愤各种情绪交织着,难道她就这么的讨厌我么,宁可摔死也不愿意见我,看到远处躺在血泊中的妻子,他头也不回,绝情的开车走了。丈夫希望能把这些日子以来的所有苦闷抛开,回来后他也只字不提,宁可对外人说老婆和人跑了,也不愿说是厌弃他而跳车被撞死。
根据丈夫及后面货车司机的供述及车辆分析,他老婆当时没有系安全带,属于自行打开车门跳出,肇事司机因为逃逸罪而被判处。丈夫被释放。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的结案了。但不久,我接到一个保险公司的协助调查的电话,让此事件有了转机。
慢慢的我了解事件的真实秘密,几天后,我打电话给那个丈夫:你知道你老婆为什么那天反常的要去海边么,我想是她觉得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和你一起去看海了。因为她在半年前检查出了淋巴癌,并且查出来时已经晚期了,恐怕她没有告诉你吧?可能那时候你刚开展业务,什么地方都要用到钱,她没有告诉你或许是不想拖累你。
而那天也整整是你老婆为自己投的人身保险的第二年零第一天,受益人写的是你名字,这个消息是保险公司的人告诉我的,你跟踪你妻子看到的那个男同学,正是此人,那时你妻子在向他咨询保险赔偿的事宜,而你却认为他们有染。
根据保险法以及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不得在两年内自杀。而她选择了在过了两年的第一天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当初她投保时只是为了能给你们将来美好生活提供一个保障,并没有想到在今天能用上它,但因为这个癌症,以及将来能给你带来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她提前行使了保险条款给她的权利。她的变化你没有了解,你因为繁忙的工作也不愿意投入精力去了解。面临即将告别人世的命运,她独自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却不被最亲密的爱人所知。你难道真的以为她情绪失常,要和你离婚么?我猜测,那时她多想让你有所察觉,引起你的注意,多想得到你的安慰。多想你带她去看看那想象中的大海。
电话那边传来丈夫低声的抽泣,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妻子爱他有多深,爱有多浓。
她最后采取这样惨烈的方式结束自己,我想她是既然不能让你爱她一辈子,那就恨她一辈子好了。无论采取那种方式,总是希望你能记得她一辈子。
弥漫的雾渐渐散去,露出了海的轮廓,你听海是不是在笑,笑有人天真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