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特点——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大家庭的结构”。所谓大家庭,就是家中不只父母子女两代几个人的小家庭,而是要所有有亲属关系的人住在一块儿,大家谁都不要跑。“大家庭”的理想形态是“五代同堂”,堂是家里的大庭,大庭中要有五代的亲属,才算过瘾。至于五代如何同堂,是什么人,实际情形,你快看下面: 第一代——家长前二世代
祖父
祖母
外祖母(在外祖父死了以后)第二代——家长前一世代
父
母
伯父
婶母
伯母
舅母第三代——家长自己一世代
家长自己
妻
兄弟
姐妹
嫂嫂及弟媳妇
姐妹文
堂兄弟
家长童养媳(童养媳是未来的儿媳妇,先进家门来做J)
兄弟童养媳第四代——家长后一世代
已婚子
未婚子
女
媳妇
女婿
侄
外甥
姨侄
侄女
侄媳“外甥女
童养媳()L子的)
童养使媳一第五代——家长后二世代
孙
外孙
孙女
孙媳妇
侄孙
侄孙女
童养孙媳
童养侄孙媳
这就是所谓“五代同堂”的大结构——实际的结构。中国人对这种大家庭,最着迷不过,他们对“五代同堂”的希望是“五世其昌”——五个世代代代代代代都繁荣而有福气。当然,搞不好,也可能五世其“娼”。“五代同堂。”只不过是一个标准形态,当然还有“四代同堂、“六代同堂。等等。反正代愈多,愈证明了老公公老婆婆们的长寿,和小孙子小孙女们的早婚。中国最有名的大家庭是唐朝的陈崇一家。这家一连十三代,都没分开。前后累积的家人,有七百多。唐朝皇帝特别给 他们奖励。
唐朝另一个有名的大家庭是张公艺一家。这家的特色是“九世同居”,南北朝时代、隋朝时代,到唐朝时代,都受过当时皇帝的奖励。有一次唐朝的高宗皇帝到他们家里去,问张公艺维持一个大家庭的秘决是什么,张公艺最后把秘决公布了,那是一百个同样的字——一百个“忍”字。维持大家庭的秘决,是忍耐。
“大家庭”在事实上,有它不能存在的困难,时代的推演,一定使大家庭慢慢解体,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本已发生。在“纪元五世纪的时候,就有大臣指出当时有父母还没死、兄弟就分家了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竟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在纪元十世纪的时候,皇帝还特别下令不得在祖父母、父母没死以前分家,要分家,就不孝,甚至可判死刑!(甚至劝别人分家的人都有罪!)
但是,任何不合人情的规定,都抵挡不住时代的推演,“大家庭”的美梦仍旧在继续解体中。先是在大家庭中,有小家庭各个独立,各自为政,“同居异*,一门数灶”,大家分开吃饭,然后就分开住了。父母大都跟着大哥,算是一家“三代同堂”,其他便只有两代。自此以后,“三代同堂”的,便已算是大家庭了。 由于中国人以大家庭为一个理想,所以,因家而生亲属关系,也就特别累赘,这点就跟西方国家大不相同。在西方国家,对上一辈只有一种称呼的,在中国,却可分化为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族伯父、族叔父、表伯、表叔、姑丈、母舅、姨丈等等十一个称呼;在同辈方面,也是一样,在西方国家只有一种称呼的,中国人却可分化为堂兄、堂弟、再从兄、再从弟、三从兄、三从弟、表兄、表弟、姨表兄、姨表弟、堂表兄、堂表弟、堂姐、堂妹、再从姐、再从妹、表姐、表妹、姨表姐、姨表妹。童表姐、堂表妹等等二十二个称呼。由此可见,中国的亲属关系多复杂! 中国人喜欢称道的亲属关系是“九族”,九族的关系是:
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孙->曾孙->玄孙
在中国的传ib.统观念中,一个人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家族;他不代表他自己,代表的也是他的家族。所以,当一个人犯了罪,惩罚的对象并不止于这个“罪人”自己,而要连累他的家。秦始皇帝时代就有“诛三族”的法律,要杀一个“罪人”的时候,他的父母一族、他自己和太太一族、他的儿女一族,都要杀得光光光。这种残忍而不人道的法律,一直流传着,甚至还变本加厉。隋朝时候,杨玄感造反失败,所受的惩罚,就是“诛九族”。明朝方孝孺为了反对明成祖篡位,大骂成祖。成祖向他说:“你难道不怕杀九族吗?”方孝孺说:“就杀我十族,又怎么样!”成祖说:“就杀你十族!”于是,除了方孝孺的九族外,连他的学生,也当做一族被杀光了! _这就是由中国畸形的家族关系,演变出来的畸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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