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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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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尊驾在洛阳的事办得很漂亮。”老人的语调轻缓,目光也澄净起来。“我来是想请尊驾再办一件事。”

    “洛阳那件事的主顾是您吗?”

    “是的。不过这件事情更大,也更难做。这一次要除掉的是一个有权势的女人。”说着,老人从身边提起一个不大的包裹放在两人之间的几上。“费用比上一次加五倍,一万缗。这是定金,一千缗。”

    “干嘛不通过中间人找我?”

    “这事非同小可,知道的人都得死。”老人讲这话的时候神情很是自然,仿佛人的生命就如狂风中的一只烛火,虽时都会被吹灭。

    “你也一定知道,凡与我直接打交道的接头人也同样都得死。”常百兴此时的神情完可以与老人的坦然相媲美。“你干嘛来冒险?”

    “因为你已经认出我是谁,你不会再杀我。”说着,老人穿上靴子,站起身来,道:“详细情况我会再通知你。”

    “你怎么认为我一定会答应你?”

    “一个人如果能高官厚禄,光宗耀祖,他就绝不会去做杀手,反之亦然。事情成功之后,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你也就不用再干这一行了。”

    “那时我如果重操旧业,又会怎样?”常百兴极不情愿被对方逼人的气势所压倒,有意回敬了一句。

    “世上哪有官兵不杀强盗的?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讲,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呢还是匪呢?”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了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我便是其中的一个。”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有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们,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吗?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人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喏,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的那一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他都会将来人杀掉,当然,他也同样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所托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这才有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他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戒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

    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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