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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精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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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爱从那年起
约的那一天,再没有哪一日会让我像今晚这样开怀了。工作顺利的时候,身边多了位老友,而这老友正是我少时唯一的朋友,在那些残破的岁月中唯一带给我欢笑的人。

    这一晚我睡得极其香甜,我认为再无人比我更加幸运。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吸尘器嗡嗡作响,却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好情绪。九点半刚过,明思准时造访。我打开门时,他正慵懒地倚着门框。

    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你总是这样准时。”

    这句夸奖人的话却并不令他受用,他耷拉着眉眼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有什么办法?我低估了今早的交通质量,害我在这门前等了将近二十分钟。”

    我不禁捂着嘴笑,就会装,谁信你?

    见我自顾自地笑,他又说:“别在那傻笑了!算我奉劝你一句,不要轻易把帅哥凉在门外,小心遭人围观。”

    真臭屁!我连忙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像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瓶红酒。

    “想我的时候也不用出去买醉了。”

    我又忍不住要笑,见他一个不耐烦的眼神过来,只得忍下。

    “能不能参观卧室?”

    我歪着头笑盈盈地看他:“请自便。”

    明思毫不客气地坐在我的床上:“你喜欢这个色调?”

    “没错!”

    正是因为这个颜色,我租下了这套单身公寓。虽然这里离市区较远,但是远也有远的好处,有的时候这里安静得甚至听不到风声,在喧嚣的闹市呆久了,便觉得这份宁静尤为的珍贵。

    “我知道有种花与这颜色非常接近,叫做香罗兰。”

    “我只听过紫罗兰,不知道还有香罗兰。”

    “咦,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个。”

    明思从床头拿起一个八音盒。翻开盖子,《致爱丽丝》缓缓流淌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已有七岁高龄的八音盒,电池换过无数,仍有这样的音质,这令明思甚为惊讶。

    那是我十八岁那年,即将离开家乡时,明思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较为轻松的一件便是他转学到了我们班。

    我还记得那一天,高高瘦瘦的他穿着补丁裤,沙滩凉鞋,还有映着骷髅头的大背心。他的头发也不是与班上男同学一般中规中距的寸头,而是头顶与额前略长的那种,看上去有些怪异,但配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却又说不出的好看。

    老师将他安排在我身边的空座位上,我一侧头刚好看到他耳鼓处的耳钉乌亮地闪着金属的光芒。这无疑是对校规和师权的挑战,当时的我也曾暗暗为其捏了把汗。那时他时常迟到或是旷课,有时甚至来学校时身上还带着伤。同学们都相传他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大家都不敢与他亲近,老师亦对其处于放任状态。

    有一次,他在课间时才匆匆感到,我发觉他胳膊肘处还在淌血。

    “你去哪了?”

    他一只手捂着嘴做了及其夸张的表情:“原来你会说话!”

    我被他这滑稽的表情逗笑了。

    他又做出一副很懊恼的样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哭,怎么你一见我就笑?”

    听到这话我更是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过一阵后我指着他的手肘说:“还淌血呢!”

    “男儿流血不流泪啊,流点血又何妨!”

    “不处理恐怕要感染,要不去校医那里?”

    明思满脸的不屑:“嘁!让我去找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太太?她就知道告状,与其找她我宁愿自生自灭!”

    “唔,那我替你去!”

    到了校医室,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又回去看她手上的《知音》。我刚要看口,只见她头也不抬地说:“唔,我是不会替人开请假条的,你不要想偷懒。”

    我想了片刻,脱掉一只凉鞋:“新买的鞋子不怎么合脚,磨破了皮,要开些什么药么?”

    她说这自然而然就好不必小题大做,可我还是坚持要了酒精棉和消炎粉。

    “喏,拿去!”

    “哇,真有本事!”

    见明思笨拙的扳着自己的手肘,我便忍不住:“我来帮你。”

    我专著地用酒精棉帮他擦拭伤口,然无视他的呲牙裂嘴。

    “为什么要打架?”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难道是你小脑发育不害你天天摔跤?”

    “嘿!这倒是个好借口……还不是我哥们被人欺负好多次了,今天替他出气了……那小子!”

    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和我们那出名的小混混成了好朋友。我本以为明思像大多数的小混混一样出自于一个问题家庭,然而真相却总是出乎人意料的。

    “我爸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

    “真的?”我上下打量他:“怎么你没有继承一点先人的优良基因啊?”

    对于我的冷嘲热讽,明思表现的毫不在意。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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