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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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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袁世凯就不然了。他是中华民国国大一统,包括外蒙古、唐努乌梁海和西藏在内(台湾那时在国际法上和香港一样,是被割让成外国的殖民地了),皆有合法代表的各党各派(包括「国民党」),一致公选的、正式的中华民国的「第一任(正式)大总统」!

    从纯法理(注意这个「纯」字)上说,袁世凯大总统的正统地位(Legitite status),和美国第一任大总统,不!世界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第一任大总统华盛顿的「正统地位」是完一样的。──诸位知道,美国的国父华盛顿大总统,并不是「民直选」的呢。他是在美国「正式独立」(英美巴黎和约,经英国国会于一七八三年正式通过,承认美国独立)之后五年,才由美国国会公选(并非民直选)出来,翌年(一七八九)在纽约宣誓当总统的呢。

    袁世凯则是在「辛亥武昌起义」一周年时,经由中华民国正式国会,合法选出来的,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其合法性,和当选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和华盛顿所经过的法律程序,几乎(不,不是「几乎」,是事实上)完一样的。可是他的继任国家元首,从黎元洪……曹锟、段祺瑞……张作霖……蒋中正……毛泽东……到李登辉、江泽民……,在法理学(Juris&nbsprudence)上说,就没那么光鲜了。

    袁后李前的国家元首

    袁之后且选几个重要的后任总统看看:

    黎元洪像美国的克利夫兰一样,一共干了不连续的两任总统。第一任(一九一六-一九一七)之纠纷已如上述。第二任(一九二二-一九二三)就更可笑了。那是「直系军阀」先贵之,后贱之的结果。

    在黎的两任之间干得最长的是徐世昌大总统(一九一八-一九二二)。徐是「皖系军阀」所导演的「安福国会」所选出来的。这个国会就是当时孙中山、 陆荣廷等南方政客和军阀所领导的「护法运动」中,所要打倒的对象,其法律地位亦可知矣。

    这些总统干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总统,布贩子出身的曹锟。他花五千银元一张票,在合法的国会之内,收买了一些「猪仔」议员去投票选举他。终于当了个「贿选大总统」(一九二三-一九二四)。──这些「猪仔」和他们的买主,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刑事犯,虽然猪仔们都是合法选出的。

    其后继曹而来的国家元首有所谓段执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张大元帅(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连个「总统」名称都不敢当,那就更无法律之可言了。

    军阀终于被打倒了。继起的是国共两党「以党治国」的政权。〔笔者附注:共产的领袖们,尤其是毛泽东,硬说「以党治国」是国民党专有的「反动统治」的形式。他们的政权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权」,不是「以党治国」──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人民政权」的统治形式,也就是「以党治国」。──刘少奇、周恩来两位革命领袖在临终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历史是人民写的」。在人民所写的历史书中,中共今天的政权也是个「以党治国」的政权。这一结论我想一般读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的「领袖」来代表国家的「元首」。那么从「纯法理」上说,则这种元首、总统、主席、大元帅……只是一种法律代用品(legal substitute)。因为「党」与「国」,究竟是两回事嘛。

    就以「老总统」蒋中正先生来说吧,他老人家做了数任「国府主席」,但那都是国民党「以党治(代)国」期中中常会指派的。后来「行宪」了,当了国家元首的「第一任总统」。搞历史的人不能说蒋总统不合法。他们只能说:「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之组合也。」在那「戡乱」未了时期,「三元素」一样不,那行宪总统也就不是三总统了。

    毛泽东不通西学 袁世凯土法炼钢

    等到毛主席打平天下,霸占了「美庐」,那就更是无法无天一团糟了。中共建国之后,根据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先是「共同纲领」,后是「宪法」,老毛干了两任国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九-五四-五九),五年一任。依法毛主席是「选」出来的。可是毛公公开声明,他的元首地位不是选出来的。文革期间,毛对欧洲来访的贵宾们就坦白地说:

    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的字眼,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一九六七年五月一日毛泽东「对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讲话」,载一九六九年中国出版只供「内部参考」之「毛泽东思想万岁」,页六七三)

    既然没有「真正的选举」,所以他一再说,「选举我是不相信的」;「我们的国家是军队打的」(见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和卡博、巴庐库同志的谈话」,载同上书,页六六七)。

    毛公此言不打紧,但是我们读史者就要替投票选毛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

    表」们不平了。

    遥想当年出卖灵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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